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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反正要改建了,只蓋超商太可惜;這裡鄰近大學,可以蓋一棟出租公寓‐‐&rdo;
&ldo;令郎說的?&rdo;
&ldo;好像是我媳婦出的主意。說什麼蓋在這裡一定有很多人租,爸爸就可以舒服地收租過日。說得比唱得還要好聽。可是我根本不想搞什麼出租公寓。別的不說,錢從哪裡來?但我兒子他們不妥協,說是拿我們山裡的那塊土地抵押的話,銀行絕對肯借錢,我想,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所以就假裝同意。反正錢籌不到,他們也只得死心。沒想到銀行真的借錢給我們。&rdo;
&ldo;大概是因為立地條件好,銀行判斷可以回本吧!&rdo;
&ldo;應該是吧!不然銀行怎麼肯融資給我這種死老百姓?總之,我騎虎難下,只好認命,同意蓋公寓,連我的棺材本都吐出來了。我那時候想,只要能和兒子、媳婦一起住,什麼形式都無所謂,還特地把一樓部分拓寬成兩代同堂的大小。&rdo;
原來如此,先前我就覺得即使管理人室的規格不同一般套房,也未免太大;現在我總算明白理由了。
&ldo;可是等新店面和公寓蓋好後,兒子和媳婦卻不肯與我同居。自己的爸爸住在這裡,他們卻跑去別處住,每天再來隔壁的超商上班,實在很無情啊!但是當時我如果要求同居,他們鐵定就不繼承店面了,所以我也無計可施。說來丟臉,最後公寓也是放我一個人管理。感嘆著、感嘆著,轉眼間就過了五年啦!真是的,結果我現在連要見孫子一面都很難。就是因為籌到了那些資金,反而加深了家人的隔閡。&rdo;
這裡也有一個‐‐我不禁想道。就自己的主觀上是愛子至深,實際上(即使沒有自覺)卻是一味想獨裁支配孩子的父母。
當然,種田先生人並不壞;豈只不壞,他是個很好的人。他認為他做的決定都是為了孩子好。
然而,這正是一切的元兇。正因為他是好人,這個問題才更顯得悲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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