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頁(第2/2 頁)
張紙,那張紙就是租房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簽名下面各寫著一行數字,分別是解寬和林妍的身份證號碼。
李原也沒細看,把這張紙又放回信封,然後把信封往副駕駛的座位上一扔,就開車回了局裡。
許鶯和聶勇還在辦公室等他,李原把那份合同從信封裡又抽了出來,往桌面上一放:&ldo;把這兩個身份證號都查一下。&rdo;
許鶯看了一下合同上的兩個名字:&ldo;老李,他倆有什麼問題嗎?&rdo;
李原有點兒不耐煩:&ldo;先查,查完了再跟你們說怎麼回事。&rdo;
&ldo;唔。&rdo;許鶯吐了一下舌頭,開始噼裡啪啦地在鍵盤上敲擊。
結果很快就出來了,解寬的身份證號碼和本人資訊完全一致,沒有任何問題,而林妍的身份證號碼卻不存在。
許鶯有點兒吃驚:&ldo;老李,這個林妍還真是有點兒古怪……&rdo;她遲疑了一下,抬頭看看李原,&ldo;你是怎麼發現的?&rdo;
這個問題讓李原多少有點尷尬,他總不能告訴許鶯自己是因為聯絡不上林妍了,才發現她有問題的吧。
他很迅速地換了個話題:&ldo;前天晚上你們看監控找著甘必強了?&rdo;
聶勇連連點頭,他很快從包裡拿出一張光碟來:&ldo;甘必強4月9號晚上十一點多也到過錦繡園小區,這是當時的監控畫面。&rdo;他一邊說著,一邊把光碟放進了電腦的光碟機。
監控錄影顯示,甘必強4月9日晚上11:23分進入錦繡園小區,然後徑直到了五號樓一單元,乘電梯到達十樓,出電梯後過了大概二十分鐘後又回到電梯裡。這期間,他始終兩手插兜,臉上一點兒表情也沒有。
李原看完錄影,抓了抓自己的腦袋,從監控上看,甘必強的舉動和案發那天沒有什麼區別,非要說有什麼不一樣的,那也不過是4月12號晚上,他沒能再從樓上下來而已。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