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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主曹操的行事原則。因此,說曹操對甄氏動心,是脫離史料的臆測。
再說曹植對甄氏的感情。後人認定曹植對甄氏有情的最大依據,就是曹叡將“感甄賦”改為“洛神賦”,從而掩飾叔叔和母親的戀情。但是,這不過是後人的望文生義而已。《感甄賦》的“甄”並不是甄后之“甄”,而是鄄城之“鄄”。“鄄”與“甄”是通假字,當時曹植任鄄城王。魏明帝將其改名為《洛神賦》是出於政治原因:第一,為母親避諱,改“感甄賦”為“洛神賦”,顯示皇權的不可侵犯;第二,掩飾叔叔與父親的矛盾,曹植在寫這篇賦的前一年,任鄄城王,曹植不滿曹丕把自己流放到京城之外,就模仿屈原《楚辭》,借“香草美人”以抒發不得重用之苦的手法,託詞宓妃,含蓄地表達對曹丕的不滿,魏明帝認為“感甄”二字過於直白,就將其改成“洛神”。
至於李善的註記,寫曹丕把甄女的枕頭贈給曹植,這一行為,即使在今天也會被視為亂倫,又怎麼會在當時發生呢!
撇開倫理不提,鄴城被攻克時,曹植只有13歲,而甄女卻已經25歲,曹植會產生娶她為妻的念頭嗎?李善煽情地說曹植因為不能娶甄女,“晝思夜想,廢寢與食”,一個13歲的孩子,對一個25歲的已婚女子,會如此用情嗎?
可是,有人說,曹操一貫好色,貪圖甄女美色也是很正常的。而曹植多情風流,個性張揚,行為率性,並非沒有懵懂少年愛上天仙姐姐的可能。
大膽的猜測,留下一個薄命紅顏的情愛懸疑。
二、曹叡的血統之謎
有人質疑魏明帝曹叡並非曹丕的親生兒子,而是袁熙的兒子。
這些人是拿著正史《三國志》尋找依據的。《三國志》為曹叡立傳,說他“崩於嘉福殿,時年三十六”,而這一年正是239年(景初三年),由239年上推36年,那麼曹叡的生年204。可是,曹丕是在204年八月攻下鄴城之後,才娶了甄女。顯然,曹叡的身上流的不是曹丕的血液,而是袁熙的血液。
這樣一來,曹家要多窩囊就有多窩囊了。辛辛苦苦打敗袁家,奪得天下,最終天下還是落到了袁家人手裡。
而且,持這個觀點的人還有一個“證據”:曹丕直到臨終才不得已立曹叡為太子,就是因為知道曹叡是袁熙的兒子。這條證據太牽強,曹丕也是遲遲沒有被曹操立為太子,難道他也不是曹操的兒子嗎?袁紹有三個兒子,劉表有兩個兒子,二人到死沒有立任何人為世子,難道說這二人就沒有親生兒子?
曹叡是不是自己的兒子,曹丕最清楚了。八月娶妻,當年做爹,曹丕會讓這個血統不正的孩子活下來嗎?那不僅僅是“野種”,還是仇人之子啊!
可是,按照《三國志》的記載,曹叡的確出生於曹丕娶妻的當年啊!
《三國志》是權威的正史,雖然偶有前後矛盾或者脫漏的記載,但是會在傳主死亡時間這麼重大的問題上犯錯嗎?
結合《三國志》中的其他記載分析一下。《三國志·魏志·明帝紀》記載,曹叡在15歲時,被封為武德侯。
先假設曹叡於景初三年駕崩(239年)時確實是36歲,根據曹叡15歲受爵的記載,那他是在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被封為武德侯。
可是,建安二十三年,曹操身為魏王,曹丕除了官拜五官中郎將以外,並沒有受爵。連曹丕尚無爵祿,那他的兒子曹叡被封侯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曹叡死時36歲和15歲封侯這兩條記載,一定有一條是錯誤的。前條記載正確的假設已經不成立,那再假設第二條是正確的。
《三國志·魏志·文帝紀》中有關於曹叡受爵時間的記載:延康元年(220年)五月,封王子叡為武德侯。這時,曹丕已經繼位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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