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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他喜歡談些大問題了,他說他討厭不公平和容易同情人的天性在這個階段被激發出來。他轉過身就變成了我們原來誰也想不到的“中國最好的記者”。幾乎所有人認識的海鵬都是那個寫著漂亮報道的人。
到了2008年年底,他離開《南方週末》去了《GQ》,海鵬的前同事林楚方很沉痛地跟我說,這是新聞業的一個很大的損失。但我說,我看過海鵬在瀋陽編過的雜誌,是我看過的最好的雜誌之一——他是寫報道的天才,換個神秘的姿勢一樣可以做天才。
直到幾個月之後有一天晚上,他打電話說吃飯,在一個火鍋店裡,他說他又辭職了,打算寫小說了。他做什麼我都覺得是合情合理的,但這個可能是他最該做的事,並且是他最愛做的那個天才。
寫這個序,於我是件傷感的事。把這些結集之後,海鵬說再不要寫專欄了——《第一財經週刊》上面也不再會有這麼漂亮的塗鴉文字了。但再想,這些都是過眼雲煙——大部分東西都會消逝掉的,但海鵬的這些文字會留下來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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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病人不要隨便死在走廊上
文化規制似乎是這世界上最強大的東西,政府、警局管不著的事兒它都管,早上你按它吃早飯,中午你按它見客戶,晚上你按它入睡。沒它會怎麼樣?沒它就沒你。在現代知識階層的趣味中就有這麼一個規制——你不能說自己熱愛生活。要是有誰見天兒興高采烈,差不多就等於自己在臉上貼了一行隱形字:我是一個豬。這規制如此嚴厲,因此你到處都能聽到有人嘀咕自己多麼聰明以致不夠快樂。我懷疑“不快樂”往往只是偽證,“聰明”才是言者的要點。早幾年昆德拉的《生活在別處》曾經流行過一陣子,就連一首歌裡都唱著“我要超越這平凡的生活”。遇到類似的狀況我就想,你們怎麼就這麼缺德,偏偏往我們真厭世這堆兒裡混呢?
我常常會覺得,人生諸般破事,其實早由天定。這倒不是說支援宿命論,“天”只是喻體,指的是不能自決之力。小時候您勁勁兒地戴著三道槓兒,長大了會不喜歡生活?太陽底下就沒這事兒。小時候您眉頭深鎖,成年了卻變成笑面佛?機率也不大。可是,是什麼讓我們打小就有那麼一副面孔呢?基因家庭教育環境,因素多到不可窮盡,但有一樣:自己決定不了。
在《太陽照常升起》裡,有個可憐的傢伙叫科恩,無能軟弱又多愁善感,坐在咖啡館裡對傑克·巴恩斯說:“日復一日,我卻從來沒有生活過。”在《伊凡·伊里奇》裡,伊凡·伊里奇度過了富裕又空虛的一生,馬上要死掉了,心中突然狐疑:“也許自己未能像應該的那樣活過。”這些話都蠻樸素,不誇張,符合人們省思生活的常態。伊里奇死到臨頭,作如是觀,不能叫厭世,只能叫活了一輩子卻覺得沒什麼大意思。我猜想,它的前身很可能就是人類歷史上最古老的慨嘆之一。早在舊石器時代,某位祖宗飽餐了一頓猛獁下水刺身,一時又沒有女祖宗可供調戲,沒準兒就坐在河邊惆悵地想:如此日復一日地跟長毛象打架,也沒什麼意思呀!
對於伊凡·伊里奇的生活,作者托爾斯泰評價說,它是“最簡單、最平常的,又是最可怕的”。這是典型的宗教信仰者的觀點。後世的美國作家菲利普·羅斯對此故作不以為然,他說,既得利益者的生活,“就我所知,最簡單、最平常,按美國標準卻最了不起”。他的意思是,伊里奇式的成功和富有在普通美國人來看是難得的好事兒,如果有誰認為在成功富有之外還得感受靈魂的質地,那就叫有毛病。菲利普·羅斯本人也是有毛病的人,其實他嘲諷的是美國,支援的是托爾斯泰。
那麼“聰明以致不夠快樂”,或者說某人是如此有個性以致無法熱愛生活,它應該是什麼呢?愚見以為,除了扮酷之外,這個人還得真有點兒睥睨世俗的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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