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想做毛絨玩具(第1/5 頁)
很多人以為青樓女子都是陪睡賣淫的,那是因為他們所處的階層只能接觸到賣淫女,根本接觸不到賣藝不賣身的清倌人。
古代娛樂業大致可分為民辦和官辦兩大類。官辦的有教坊司,始於唐朝,原名“教坊”,專管雅樂以外的各種音樂、百戲、歌舞的排練和演出。隨著時間推移,教坊還先後被分為內教坊、外教坊和左教坊、右教坊,
教坊的最高長官叫教坊使,歸太常寺掌管,而太常寺由宦官掌握。
那個時候的教坊女子只需要認真排練演出即可,是不需要陪睡的。
後面的宋朝和元朝也都沿用唐朝舊制,設立教坊。到明朝才改為“教坊司”,劃歸禮部掌管。至清朝雍正時期,廢除“教坊司”,改為“和聲署”。
雖然在不同朝代,教坊司的名稱和歸屬部門不同,但是業務內容卻大同小異,主要以專研、教習和傳承禮樂為主,附帶歌舞表演,包含但不限於為皇室和朝廷的各種典禮和盛大場合演奏禮樂歌舞。比如皇室成員大婚,又或者外國貴賓來訪,都會請教坊司的人去演出。
教坊司也會承接私人的邀約演出,但一般只有地位較高的官員勳貴才能請得動教坊司的人,普通富商是很難請動教坊司的藝人的。
在明朝以前,教坊司的姑娘基本上都只表演才藝,不陪睡。當然,如果某位姑娘喜歡上了某個男子,自己願意跟他睡,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教坊司的姑娘們若是在外面被調戲非禮、或是被人打罵欺負,教坊司的官員甚至還會替姑娘撐腰——前提是對方沒什麼權勢地位——比如普通的財主富商或是地痞流氓。
總之,明朝以前的教坊是不會要求姑娘陪睡的,甚至還會禁止姑娘以身待客。
大多數時候,朝廷都會明令禁止官員嫖娼宿妓。畢竟,沒有哪個朝廷會容許滿朝文武皆是身體被掏空的嫖客。哪怕是變態昏君,他們的想法也是:自己可以淫亂,但是手下的官員不能淫亂。
但是明成祖朱槺是個另類,他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侄兒朱允炆的皇位,朱允炆逃離皇宮不知所終,朱棣就把對朱允炆忠心的那些官員殺了,把他們的妻女送到教坊司供人蹂躪淫樂,從而讓教坊司的形象和品質直線下跌。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教坊司有了賣淫業務,給後人的印象就是教坊司裡全是賣淫女。
但其實,教坊司的女藝人大多都潔身自好,會盡量避免淪為賣淫女,像明朝晚期著名的秦淮八豔:陳圓圓、柳如是、寇白門、卞玉京、顧橫波、馬湘蘭、董小宛、李香君等名妓,都隸屬於教坊司,但她們都是賣藝不賣身的。
而這個世界的諸多國家——包括大晟王朝在內,也都有設定教坊,歸禮部掌管,除了犯官罪臣的家著會被充入教坊外,很多窮人也會把兒女送入教坊,這算是一份不錯的職業,至少比賣到青樓娼館強上許多。所以教坊的女子基本上不會陪睡賣淫。
不過,教坊內的藝人無論名氣多大,都屬於賤藉,容易被人鄙視和羞辱。如果某個權貴想要白睡某個藝人,透過私下交易也是可以做到的,但是不能明著來。
當今聖上努力想做一位賢明聖君,是不允許官員嫖娼的。
而人們常說的妓院,都是指民辦的,但是也歸教坊管。
這就好比天下商人歸戶部管、天下醫生都歸太醫署管一樣,官辦的永遠比民辦的高一級。
大夫要開醫館,得由官辦醫療機構發放相應的行醫文書才行。妓女要掛牌接客,也得上報教坊,教坊會登記造冊,併發放從業證書,姑娘從此就是沒有自由的賤民了。
那麼,可不可以不上報教坊呢?當然可以,有太多的賣淫女都是平民身份,她們不想由平民變成賤民,所以就私下裡偷偷接客,這種人叫做暗娼,也叫暗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