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收個美嬌娘(第1/2 頁)
嚴正宣告!本文不是雙男文,女主是女扮男裝,不要搞錯了!!!男主前期正常,中後期開始瘋癲發作!是真的癲公~
大街上,一個少女正跪在一邊,披麻戴孝哭哭啼啼,面前放著一張破爛不堪的涼蓆,涼蓆上是一具早就冷掉的屍體,屍體上草草蓋上一張破布。
這一看,就知道又是哪家可憐的姑娘在賣身葬父了。
只是這18歲的少女應該不會寫字,或是連筆墨都用不起,所以連賣身葬父的字牌都無法掛出。
柳之雲站在少女面前,搖著她的扇子,語氣盡是調戲,“小娘子要賣多少錢啊?”
少女怯生生地看向柳之雲,柳之雲閃過一抹驚豔。
這少女雖然髒兮兮的,但那雙眼睛彷彿會說話,看上去楚楚可憐,而且五官十分精緻,如果能稍微梳洗一番,定是絕色美人!
這樣的美豔少女,如果落入哪個人渣手裡,可真是糟蹋了。
“一……一百文。”少女小心翼翼道。
“哦?”柳之雲挑了下眉。
少女擔心是自己開價太高,立馬說道:“50文也是可以的。”
“100文!我出了!”這時,一個18歲的少年,直接將一個錢袋丟在了少女面前。
柳之雲轉身一看,不禁皺眉道:“我當是誰呢?原來是紀不平。”
紀不平看都不看柳之雲,高傲得很,“你這16歲的小兒就不要和大人湊熱鬧了!毛都沒長齊,要什麼女人?”
紀不平比柳之雲高出整整1個頭,但柳之雲一點都不膽怯。
他們不過相差2歲,但紀不平總是嘲諷她是長不大的小孩,柳之雲不禁翻白眼,不就是因為除了年齡外,紀不平就沒有其他拿得出手的東西了嗎?
再說了,在柳之雲眼裡,紀不平就是一個蠢貨,而且還是個人渣!她壓根就看不起他。
本朝律例,男子20歲,女子15歲方可結婚,這跟她以前瞭解的歷史,春秋戰國時期還是相符的。
只是這紀不平實在太渣!不過才14歲就有了通房丫鬟,如今不過4年,通房丫鬟就已經不知道有多少個,還不算養在外面的無數女人。
紀不平是出了名的喜新厭舊,欺男霸女的事也沒少做,這少女若真落在他手裡,肯定會很慘。
“小娘子,你就跟著本少爺走,吃香喝辣的……”
紀不平也懶得理柳之雲,早就被少女的絕色給吸引,就要伸手去摸人家的臉。
柳之雲一把扇子攔住了他的豬蹄手,“紀不平,先來後到的規矩,你懂不懂?”
紀不平被攔,有些惱了,“誰先付錢就是誰的,這才叫先來後到!”
“不不不。”柳之雲搖了搖頭,“我這裡的規矩是,我先看上了這個小娘子,自然就是我的了。”
“柳之雲!你不講道理!”紀不平不服。
“咋地?我就是不講道理。”柳之雲一副你奈我何的樣子,開玩笑,和紀不平講道理?他配嗎?
“柳之雲!你爹是丞相,但我爹也是太尉,都屬於三公,你憑什麼欺壓我?”
紀不平最討厭柳之雲總是欺負他,偏偏每次他都是吃虧的那個。
“嘖嘖……你也知道我們的爹都隸屬三公啊。”
柳之雲晃了下手裡的摺扇,說道:“如此,不如讓這個小娘子自己選擇跟誰?”
紀不平有些不敢相信柳之雲突然變公正了?但沒細想,忙開口道:“這可是你說的,你不要後悔!”
這麼漂亮的小娘子,他要是不能收了,他得後悔死。
然後,他就色眯眯地盯著少女,說道:“只要你跟了我,保證你吃香喝辣的,再不會挨餓受凍,也能用上各種漂亮的珠寶首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