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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聽著桌上人天南地北地侃,直到眾人酒足飯飽,紛紛離席,桌上只剩下幾個爛醉的露衣族人和一群玩鬧的小輩。
那曾經被曦和救過的小王孫拎起脖子上掛著的小鹿角,大聲與身邊同齡人和長輩吹噓自己獲得它們的經過——那隻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聲鬼如何闖進他的後花園。如何踩爛了他新種的喇叭花,他如何叫人將它毒打一番,捆住四肢吊起來,放幹了它渾身的血,割掉了他的鹿角。
「天譴之物竟敢長出鹿角,該讓它們知道自己是什麼東西。」三千歲的小王孫,化作人形時也不過是十幾歲的少年,說話時高高揚起下巴,「你們說,我把它掛在哪裡好?我不想每日戴在脖子上,醜死了。」
於是嬰勺露出了開席以來的第一個笑。
「我來幫你想,好不好?」
小王孫受寵若驚。
嬰勺在眾目睽睽之下牽過他,問道:「你知不知道,我有一個弟弟?年紀比你小一些,也沒有你長得好看。」
小王孫聽見前半句不知所云,聽見後半句,又開始沾沾自喜。
「你應該認識他。你脖子上的這對鹿角就是他的。」嬰勺看著他,不顧那小王孫臉色驟然煞白,牽著他的手依舊溫柔,「他失去了鹿角,被你放幹了血,快要死了——沒關係,我可以保住他的命,可他的角回不來了。怎麼辦呢?我讓你佔一點便宜,只要你還他一雙耳朵,好不好?」
整個宴席上,竟無人能攔住她動手。
嬰勺割掉了小王孫的耳朵,並且將那兩片無用的東西當場燒成了灰。
露衣族主水,再生之力極強,一雙耳朵不過是養個千把年便能重新長出來的東西。相比之下,桐牧傷勢過重,活不了,她在那孩子死之前取出了他的靈核與魂魄,一路打出了劍澤,快馬加鞭送到洛檀洲。
雪櫧樹接納了桐牧,團起一簇枝葉將他圈養,待幾百年後養回意識,嬰勺便可找具身體給他,繼續活著。
她並未同師父講清發生的一切,但曦和默許她在洛檀洲做了這些,然後嬰勺匆匆趕回西南荒。
嬰勺知道自己算是和露衣族撕破了臉,但此事從頭到尾與訛獸一族無關,這責任得她一人擔。雖然或許會有些麻煩,但畢竟這事乃是私仇,且她半點沒做得過分,即便送上二十八天常融殿由眾仙會審,也栽不到她頭上。
然而,她萬萬沒想到,自己居然會得那樣一個罪名。
王姬嬰勺,為洩私憤,擅自攜天譴族類逃出劍澤,陷兩族於水火,違背天道祖訓,桀驁不馴,惡念纏身,責流放思過,百年內不得回歸。
嬰勺沒能回到族中見父王一面,便在山門口被這樣一道判罰攔下。她心中憤怒不已,不敢相信父王居然會不分青紅皂白做出這樣武斷的決定。
但當時她也只是有些生氣而已。
她闖禍的名頭傳遍了四海八荒,父王卻一直沒有重罰過她,或許這一次是真的將他惹怒了,那便讓他怒一陣子,不就是一百年,眨眼就過了。
遭到驅逐的嬰勺離開了西南荒,依舊在六界上躥下跳。
然而誰知,事情的發展遠遠超出了她的預料。
第21章 鬼市11 「說不定是顆災星。」……
最先令她察覺不對勁的,是一則傳言。
訛獸一族世代盤踞西南荒,主火,身形如兔,長耳,生著狐狸似的長而蓬鬆的尾巴,白色皮毛上長著火焰般的紅色紋路。成年的訛獸可長到大半人高,通常而言,身形越魁梧的訛獸法力越強大。
但嬰勺不一樣。
小王姬出生時母親難產,王后費了三天三夜的勁才將她生出來。她降生時正值黃昏,金烏從東海回西海之西的途中路過西南荒,不知為何於天門山頂盤旋數周,整片西南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