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5 頁)
,兩名他不認識的男子身著警察制服站在公寓前的走廊上。
“你們找他有什麼事?”把門拉開,他不悅地問。
“你就是藺京森嗎?我們是天母分局的警察,有人告你犯下重傷害罪,麻煩請跟我們到分局作筆錄。”
“重傷害?”
“是的,昨天你在公主酒店中曾把其中一名客人打成重傷,你該有印象吧。不過,一切都等到回分局後再說,請跟我們走吧。”
該死,他竟沒有想到——什麼重傷害罪?他不記得自己把他打到缺腿斷手,恐怕這背後又是陳杰那卑鄙小人搞的鬼。
“藺先生?”
“我知道了,我會跟你們走,先讓我去換件衣服。”
一回到房間裡,似乎已經聽到外面談話的汶卿臉色蒼白地坐在床上。“跟他們走?不可以,你沒有把他打成重傷,我可以去證明,這是騙人的!你只是小小的教訓他一下而已。”
“汶卿,冷靜點,先把衣服穿上,我跟他們離開後,你立刻去找端木,知道嗎?不要自己輕舉妄動,尤其不要和那個姓陳的傢伙接觸。”
“不要!”汶卿大叫著。“如果他們要捉你去關,那也一起把我關起來好了,是我連累你的,這事本來和你無關!我不管,不管你到什麼地方我都要跟著你!”
“聽話,汶卿。”
他為了抑制她歇斯底里的情緒,親吻著她的唇說:“乖,相信我,我說我會回來,就一定會回來的,相信我,等著我。”
“不。”她捉著他的手腕說。“不要,我好怕你會像三年前那樣從我眼前消失,我不放心,讓我跟你到警察局去吧!”
“汶卿,我不希望你跟去那種地方,警察局不是什麼愉快的場所,說不定還會有——”一想到陳杰那傢伙說不定也在警察局,說什麼他也不願讓她跟。“乖,打電話通知端木,我沒事的。”
強行撥開她的手腕,他把手放在她肩上,以堅定的眼神說:“看著我的眼睛,汶卿,相信我,我不會離開你的,我一定會回到你身邊,知道嗎?”
留下這句話,他換好衣服後,就隨著那兩名警員離開她的公寓,汶卿套上一件洋裝赤著腳追到公寓外時,恰巧看到他被押上警車的那一幕景象。
彷彿心有靈犀的,他在坐進警車前抬起頭看著站在走廊露臺上的她,以唇形無聲地說了句“我愛你”後,就這樣被警車載走了。
汶卿揪著心臟,她閉上雙眼,希望上天能給她力量撐下去。
他說他愛她,他說他會回來,她相信他。
“鈴——鈴——”
屋內的電話鈴聲把汶卿從絕望的谷底中喚醒,她衝回屋內拿起電話,也許是端木打來的也不一定。
可是她料錯了,透過電話筒,陳杰陰森的笑聲傳來。
“呵呵呵,沒想到是我吧,單汶卿。那個男人被捉走了,對不對?你好大膽子唆使他打我,別以為我會這樣就放過他了,我已經找了最好的律師,還透過我岳父在警局的關係,我一定會告到他被關進監牢裡不見天日。”
“你無恥,是你先試圖侵犯——”
“喔,說話要講究證據,你有什麼證據說我侵犯你?在場除了我有誰看到了?你身上有我的精液嗎?我告訴你,我可是醫生,這方面的事情我比你還清楚,我還可以捏造病歷傷單,把沒有的傷寫得誇張一點。這一點你能贏得過我嗎?哈哈哈哈。我要讓你後悔不跟我,卻挑他。”
“陳杰,你到底想怎麼樣!”
握著話筒,汶卿全身籠罩在一股狂猛的怒火下,她從未如此痛恨過一個人,也從未覺得一個人,竟能如此卑鄙無恥下流,他是醫生又怎麼樣,和京森高尚的情操比起來,他連良心都腐爛了,根本是個徹頭徹尾的變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