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第2/5 頁)
。
宗師乾脆利落的說:“我前妻!”
我跟伯父一聽,腿肚子都軟了。
甲乙互相看看,乙問:“你前妻?是你兒子的生母嗎?”
“是。”宗師說:“我們離婚的時候有協議,孩子歸我,她放棄探視權。”
我聽得膀胱生疼,我滴媽,還真被我猜中了呢。
“但是她違背了協議,這些年來竟然還一直跟兒子偷偷有聯絡。”宗師憤憤不平地捶著茶几道。
“你別激動,慢慢說。”甲道:“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你前妻綁架了你兒子?”
“這是我兒子不見之後,我在他房間裡發現的照片。”宗師嗖地從口袋裡掏出那張合影。
甲接過來看看,然後給了乙。
“單憑一張照片是不足以下結論的。”乙說。
我在心裡吶喊道:制服誘惑,你這麼睿智,一會兒抓人的時候別殃及無辜啊。
“是的。你還有什麼證據?”甲說。
“哪那麼多證據,我又不是法院。”宗師被逼的又暴躁了起來:“你們只要抓到我前妻,想要多少證據有多少證據!”
甲啼笑皆非地說:“難道你以為就憑一張母子合照,我們就會去抓人?”
“以現有的情況看,這最多算是個失蹤。”乙給定性了。
甲笑著說:“你該不會是找不到兒子,故意報警說綁架,讓我們幫你找人吧?!”
靠,用不用這麼精確啊,一字不差的。
警察叔叔笑的我發毛,我跟伯父很有默契地慢慢往後挪。
宗師鼓著腮幫子不說話。
“你知不知道謊報案件是妨礙司法的。”乙冷冷地說。
我說什麼來著,宗師啊,武功再強也架不住是法盲啊。
我跟伯父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地再挪。
“你們不去查,怎麼知道我是謊報?!”宗師不再沉默,奮起反擊道:“他百分之百在他媽那裡。”
“以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挾持他人的行為,才叫綁架。知道了嗎,大爺。”甲好脾氣地解釋說。
我差點熱淚盈眶,多麼有文化,有修養,有愛心滴制服誘惑啊。
“我前妻就是扣押人質!她不准我兒子開機,不准他回來,不准他跟我聯絡,這還不是綁架嗎?”宗師不依不饒。
我瞥了伯父一眼,你弟弟瘋了,快跑吧,一會兒把咱倆也搭進去。
“你跟你前妻離婚後還有聯絡嗎?”甲問。
“沒有!”宗師道。
“所以啊,你這麼多年沒跟人聯絡了,又是怎麼知道你前妻扣押人質還三不準呢?”甲反問道。
精闢!
“我就是知道!我比任何人都瞭解她!”宗師看來是要頑固到底了。
我跟伯父一個房間一個書房地正想往裡鑽,甲乙卻忽然都站了起來。
我哀號一聲,要動手了,來不及了!
乙收起記錄,黑著臉說:“你們幾個,跟我們走一趟吧!”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完了,一切都太遲了。
“你們想幹什麼?!”宗師還在那擺譜。
甲看到我的慫樣,很貼心的說:“別怕,有人失蹤了,我們只是讓你們跟著回派出所做個筆錄。”
我跟伯父同時長舒一口氣。我狼狽地從地上爬了起來。
“做什麼筆錄!你們現在快去給我找人,先找我前妻,她一定就在北京,找到她就能找到我兒子了!”
宗師啊,你再這樣搞下去,我要說你不是神經病,別人都懷疑我是神經病。
好脾氣的甲都有點不樂意了:“大爺,看在你不見了兒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