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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微清醒一點又覺得我過去不就是有這個念頭嗎?不過就是推遲了幾年。
論相貌家世背景我最與她相配,難道不是嗎?
我借著酒意問她喜不喜歡我。
我當然知道她還是有點喜歡我的,雖然過去那幾年她對我沒想法了,但現在我們都單身,復燃的機率比旁人高很多,我不敢問的太明白,我怕她發現我以前有意無意的撩撥她。
她是個很好的演員,沒表露出任何,只是說我醉了,沒答應。
後來的兩個月,我開始像以前那樣對她,做盡了好,所以她答應了。
意料之中。
年少的喜歡殺傷力極大。
我只是拿出堪堪百分之三十的愛出來就換了她百分之百的愛。
現在想想,我不是人。
她的愛把我餵得像李朝暮那樣,格外自信。
我把她納為自己的所有物,就算對她冷漠生氣,我都覺得她不會離開我,就像是孩子對父母生氣,知道再怎麼樣作父母都不會不要自己的孩子。
我不是不喜歡她,從小我就對她很特別,但就是暗暗撩撥不主動不承諾,漸漸地像是把她當成了備選。
挺卑劣的,我知道。
戀愛的那兩年裡,我有在關注李朝暮的事情,確實有舊情,但我不可能和她在一起,畢竟關注她更多是想知道沒了我,她得過的多爛,希望她認清事實她的一切是建立我曾經喜歡她的基礎上。
她生病了,起初她那丈夫還算不錯積極讓她治療,後面時間久了花費多了就有了怨言,沒人管她。
我朝著她伸出了援手,對曾經的戀人還是不希望她死,但已經沒了過去的那種喜歡,回到當初的印象,兩個世界的人,我看不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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