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深入調查(2)(第1/4 頁)
”羅毅同志,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明確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構成行賄罪。也就是說受賄者違法犯罪,行賄者同樣也違法犯罪。\"張浩然提醒羅毅道。
”我知道,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因為我跟女下屬發了不正當關係,就這麼一件小事,我送六萬元給他想保住局長的位置,可他王偉江太黑了,只認錢不認人,把錢收下了,不但不幫我,還把我局長職務給停了,他連一點道義都不說。整天裝得跟正人君子似的,我睡女人就被停職,他睡女人就天經地義,一點事沒有,這還有天理嘛?″羅毅氣憤地說。
”羅毅同志,你說王偉江亂搞男女關係,有真憑實據嗎?″張浩然問。
”這還要什麼證據?那個何曉梅不就是最好的證據嘛,他為了圓自己的鴛鴦夢,把何曉梅從沂水縣跨市調到渭南市任旅遊局局長,不就是為了這個目的嘛,他在沂水縣幹縣委書記時兩個人肯定就有一腿了。″羅毅憑空推測道。
”羅毅同志,一開始我就跟你強調,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必須實事求是,來不得半點虛假,你說王偉江亂搞男女關係完全是推測和撰傳,並不能作為他違規違紀的證據。其它還有什麼要說的嘛?″
”他亂搞男女關係我沒有證據,可他收了我送給他六萬元現金是真的呀,他還收了吳永恩送給他的五萬元也是真的呀,他太會偽裝了,他能收我們倆人的錢,那肯定也會收其他人送的錢,恐怕幾十萬,上百萬他都照收不誤,你們把他雙規後一審問,保證他都會交待出來。″羅毅道。
”羅毅同志,這些事情用不著你操心,我們怎麼做自有分寸。如果你沒有要說的,我們今天談話就到這裡,請你在談話記錄上簽字。另外,請你聯絡一下吳永恩同志前來談話。″
羅毅看了談話記錄後便在上面簽上自己的名字,他掏出手機聯絡了吳永恩,並把地點告訴了他。
半小時後,吳永恩來到紅光賓館308,”你就是吳永恩?″張浩然問。
”我就是,這是我的身份證。″吳永恩邊說邊掏出身份證遞給張浩然。
張浩然接過看了一眼後,也拿過自己的證件遞給吳永恩,”我是省紀委的,叫張浩然,他倆是我的同事。″張浩然介紹道。
吳永恩看過張浩然的證件後,張浩然對他道:”吳永恩同志,你們四人聯名寫信舉報王偉江一事,省紀委範長軍書記命我秘密前來調查核實此事,在後邊談話過程中,你說的每句話都要對其負責,必須實事求是。″
”好的,我實話實說。″
”你在舉報信上說,你送五萬元現金給王偉江,你是什麼時候,什麼地點送給他的?″張浩然問。
”是今年二月中旬送給他的,當時我把五萬元現金裝在一個小黑皮包裡,直接去他辦公室的,我走時就把皮包丟在他辦公室沙發上。″
”送禮都是有原因的,那你當時送他五萬元的目的是什麼?
\"就在送禮前半個月左右,他即將踏上前往國外進行考察之旅。在臨出發之前,他特意鄭重地交代要將翠竹山旅遊開發專案的前期準備工作妥善完成。然而,那時的我卻天真地認為這件事情並不著急,再加上他已經動身出國考察去了,於是乎,我便對這項任務完全置之不理,什麼都沒有著手去準備。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他考察回國歸來。就立馬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詢問起關於翠竹山旅遊開發專案前期準備工作的進展情況。面對他滿懷期待的目光,我實在無法隱瞞事實,只好老老實實地回答道:“一點都還沒開始準備呢。”聽到我的這番話,他臉上原本洋溢著的笑容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滿臉的失望和不滿。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覺到自己讓他大失所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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