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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隨著《物權法》在全國討論後即將出臺,法院可能就要重新審理已經拖了兩年多的長樂花園架空層停車位確權案和討還物業管理基本金案。大家可能在報紙和網際網路上都看到《物權法》全文。《物權法》在許多條款上對我們業主的權益做了明確的保障。從法院傳來的訊息說,擱置了近兩年的長樂花園架空層停車位案,很快就要覆審了。法理和法律都有力地證明瞭咱們長樂花園廣大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向開發商索討架空層停車位的訴求,是合法和正義的舉動。&rdo;
廣場上又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趙明舉著酒杯,大聲說:&ldo;鄰居們,讓我們為新人們的幸福美滿,為長樂花園的文明、和諧、昌盛,為大家快樂健康,乾杯!&rdo;
&ldo;乾杯!&rdo;大家高喊著相互碰杯,許多人紛紛過來跟新人們和趙明碰杯。
婚禮之後,趙明和楊峰他們投入緊張的業主委員會換屆改選工作。
雖然大多數業主希望趙明繼續連任,許多人還對趙明說,萬事起頭難,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是付出最多的。那個時候不但要自掏腰包當義工,而且還要承受生命財產之風險。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鞏固了,經濟上也開始有了一點積蓄,現在正是順手好做事的時候,不連任實在太可惜了,而且對長樂花園也是一個損失。但是趙明去意已決。
隨著《物權法》的即將正式實施,規範業主委員會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在逐步健全,業主委員會在小區文明和諧建設中的作用將會越來越大,權力也將會愈來愈大。三年前被大家選上,三年後再用自己的手讓別人替代自己,他想親自實踐和體驗一下民主當選和落選下的全過程。當然還有,他總覺得每個人身上都附有一定的惰性和固執,自己也不例外,換一位新的主任或許更有創造性,讓業主委員會更具有活力。
誠然,趙明的性格和對小區公益事業的熱愛並不會因退出業主委員會而改變,他將會繼續為中國的業主委員會制度更加完善和深入人心,更加得到政府的扶植和呵護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第一稿2005年10月‐2006年9月寫於福州
第二稿2006年12月改於福州
第三稿2007年 3月30日改於福州
《業主》 後記
業主 後記new
經過三年艱苦的體驗生活和近兩年時間的敲擊鍵盤,三十多萬字的作品總算付梓,可以與廣大讀者見面了。雖說本人曾經編寫過一些電視劇和話劇、歌劇劇本,但對這部小說的誕生,卻有種類似十月懷胎的喜悅與快感。
一些圈內外的朋友曾經有點不理解我為什麼要擔任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角色。其實答案很簡單。因為從我踏入藝術殿堂那天起,我就獲知藝術是真實反映生活和揭示生活真諦以及揚善抑惡的法寶之一。所謂不表達自己或傳遞他人思想、理念、觀點和對世界認識的純娛樂性藝術作品是不存在的。
既是如此,藝術家就應該以此作為自己的天職。在創造藝術作品的時候,你在向人們(觀眾或讀者)呼籲要從善如流和表達一種美的願望,頌揚為了正義勇於跟一切醜惡的事物作不懈的鬥爭。難道當自己在現實生活遇到了這種情況,能夠或置若罔聞或躲而避之當一個自掃門前雪的&ldo;好好先生&rdo;?當然不能。本人不願意做口是心非的小人。&ldo;本書作者一句話話&rdo;中說:我們之所以挺身而出成為業主委員會一員,只是為了尋求小區文明、正義、平等、民主、互愛、和諧、秩序與弱者的尊嚴,真真實實地維護自己與大多數鄰居們的權益,追求快樂、幸福的生活。這就是我甘當小區義工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