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我爹就是惡霸!(第1/5 頁)
都是抽象天命,你千古一帝正文卷第121章:我爹就是惡霸!“隨朕走一趟。”
劉恪將陳伏甲的計策,暫且擱置。
讓陳伏甲和化成雨先行一步,自己則帶上典褚,點齊八百御前侍衛,往縣令黃尚所在的黃家而去。
古往今來,縱兵劫掠無非是為了兩點。
一則,安撫、犒勞士卒。
二則,震懾敵軍,瓦解其戰鬥意志。
從當今天下來看,各方勢力治理地方,大多數情況,都是半自治的形式,皇權不下縣。
東胡也是如此。
拿下北浦郡之後,依然任用何坤作為郡守。
為什麼呢?
因為何坤不僅僅原本是大漢的郡守,還是北浦郡何氏的族人。
要當好地方官,必然要在本地有路子,何坤就是北浦何氏嫡系子弟,不用他治理北浦郡,還能用誰?
用了別人,多半要被何氏使絆子。
正是因為這些半自治的治理方式。
軍隊破城後,適當的劫掠,可以有效瓦解其他郡縣,以及本地士紳的抵抗意志。
畢竟都是地方勢力,跟著哪個老大混,不是混?
劉恪也是想到了這一點,因而打算從這一方面出發。
先試試自己的法子,要是不管用,再換陳伏甲的。
此時黃尚就在家中,等待皇帝上門。
他雖然抵抗了漢軍,但最後還是降了。
抵抗算是盡忠,最後降了算是識時務,兩邊都能討著好。
而他黃尚不僅是林邑縣縣令,其身後的黃家,也是本地豪族。
本來他之前,還有些坐立不安,就怕漢帝在城破之後,縱兵劫掠。
但在聽說漢將主動斬了幾個違反軍紀計程車卒後,心裡就踏實了,一塊巨頭就落地。
看來漢帝是想要佔領交趾,並且將之當做大漢的疆土,進行治理。
這倒是挺容易理解。
從孝武皇帝時,交趾就是大漢的郡縣,只是地處邊陲,沒怎麼上心治理。
而以往大漢朝廷對交趾的控制不足,乃至於後來幾番叛亂,最後讓南逃計程車家,成功當了土皇帝。
都是因為當時大漢的國都,在長安。
鞭長莫及,管控不了。
現在大漢到了瓊州,那麼完全掌控交趾,就有意義得多了,而傳達起政令,也更為快捷。
“既然大漢想要佔領交趾”
黃尚穩坐釣魚臺,只要漢帝有了這個想法,他就已經立於不敗之地。
漢帝想要獲得交趾國本地的幫助,更好的攻城略地,乃至於之後的治理地方,都需要對他多加禮遇。
甚至他完全能夠猜到,很快漢帝就會親自上門安撫,並許以重利。
“爹!”
黃尚的四兒子黃公權匆匆來報。
“公權腳步如此匆忙,應該是皇帝來了吧?”
“陛下來了,還帶了兵馬。”
“還帶了兵?”
黃尚怔了怔,隨即暗自冷笑一聲。
威逼利誘,無外乎如此。
許以重利是利誘,帶兵前來,自然就是威逼。
漢帝是個有手段的人,即使示好,也知道要帶著一定威懾。
黃尚見此,也不再多想,將全家老小都召入大堂,直接等著皇帝入府。
“陛下萬歲!”
黃尚領著家人拜下,姿態做足。
你不是要威?
給你就是。
反正之後他還是林邑縣的豪族,吃喝用度一點沒差。
說不定族中還有人能在朝廷做官。
這大漢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