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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依然印象深刻。那我當時,該是怎樣的痛?我沒聖人的善心,大發慈悲地擺擺手:&ldo;沒關係。&rdo;
好在內心還算強大,儘管不曾忘記,它已經失去了成為我心魔的資格。
少時也不懂,一個女的要討厭你,容易得很,根本不需多大的仇恨。也許單單漂亮或成績好,就足夠讓自己成為她的眼中釘。
從此,我便覺發覺這人人前人後判若兩人,噁心至極。不過一個班長的職位,便得意洋洋。
一個不值得為之生氣的人罷了,我聳聳肩,坦然地走開了。
少時不懂事,為之驕傲,誰也有過,倒也罷了。如今,長大了,也沒什麼成就,和這世界千千萬萬人沒什麼區別,不過是一個普通人。
這素質,莫名的敵意,只讓人哭笑不得。
這麼多年了,若是個大家有足夠的資本,或是有什麼大仇,倒也無需正眼看我。然而,沒什麼本事,依然硬要出風頭,鋒芒畢露不了,還放不下當年的架子。
實在可笑。
不過是比不得,也踩低別人而獲得成就感罷了。
本事大的人,從不會在意比自己差的人,只會往更高走。
我諷刺一笑,便自顧自地喝了一口酒。
第77章
兩旁的人左右交談著,新郎一進場,全場都隨著安靜。當新娘站在臺上時,所有人都投去目光。
這樣的場合,多少有些感嘆。
投去的目光的人,自己儼然成了主角。
那個穿著碎花長裙披著粉色長外套的約莫二十出頭的女生,露出了嚮往的神情,或許在幻想著自己披上婚紗,同男友步入婚禮時的浪漫情景;剛剛還在同旁邊的男人鬥嘴的少婦,憤怒的臉漸漸柔和起來,她想的或許是自己也曾那樣幸福過,而如今物是人非,隨之而來的是嘆息與不安。
那麼我呢?我也陷入了幻境之中。我和她們一樣,都成了紅毯上的那人,在目光的中心,身旁是他,眼裡是他,手牽的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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