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5 頁)
馬丁先生也許能替你們找一張來。”
“是律師馬丁先生的親戚嗎?”
“是他的兄弟。”
“很好,我的朋友;平面圖我會拿到的。”
“那麼,我們不需要再待在這兒了?”勒杜克先生問。“不必要了。”
“我可以回家了嗎?”
“要離開您真是一件憾事,可是也沒有辦法。”
“您不需要我陪您去巴斯底翁廣場嗎?”
“它就在這兒附近。”
“今天晚上您幹什麼?”
“如果您願意的話,我到您那兒去。”
“太好了!九點鐘,等您來喝茶。”
“我一定去喝。”
我謝過了勒杜克先生,握過手以後就分別了。
我向利斯街——又稱競技場街,因為這條街通向曾經發生過一次戰鬥的廣場——走去,隨後沿著蒙比隆花園走到了巴斯底翁廣場。
那是一個半圓形廣場,今天已經變成了市場。在這個半圓形廣場中間,矗立著達維·德·昂熱爾①製作的比謝②的青銅像。比謝穿著大禮服——為什麼要作這樣的現實主義誇張呢?——一隻手放在一個十歲左右的全身赤裸的孩子的胸口上——為什麼要作這樣過分的想象呢?在比謝的腳下還橫著一具屍體。這是用青銅表現的比謝的著作:生和死!……
①達維·德·昂熱爾(一七八八——一八五六):法國雕塑家。
②比謝(一七七一——一八0二):法國解剖學家,生理學家。
我全神貫注地看著這座鑄像,它集中地表現了達維·德·昂熱爾的優缺點,突然我感到有人碰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過頭去:是米利埃先生。
他手裡拿著一張紙。
“怎麼樣?”我間他。
“好啦,成功了!”
“這是什麼?”
“執行記錄。”
‘。誰的執行記錄?”
“您那幾位的。”
“居榮,勒普雷特爾和阿米埃的嗎?……”
“還有伊凡爾的。”
“那麼,給我吧。”
“拿去!”
我拿過來,唸了起來。
死刑執行記錄
被判處人洛朗·居榮;艾蒂安·伊凡爾;弗朗索瓦,阿米埃;安託尼·勒普雷特爾。
共和八年熱月①二十日判決;共和九年葡月②二十三日執行。
“今天,共和九年葡月二十三日,共和政府政法委員於夜間十一點鐘,收到司法部長的一包有關判處洛朗·居榮,艾蒂安·伊凡爾,弗朗索瓦·阿米埃和安託尼·勒普雷特爾四人死刑的訴訟案卷和判決書。最高法院本月六日的判決書否決了撤銷共和八年熱月二十一日的申訴,並用公函於早上七八點鐘通知,四個被判死刑的被告將於今天十一點鐘處決。在十一點鐘以前,這四個被告在監獄裡用手槍打自己,用刺刀刺自己。據說勒普雷特爾和居榮已經死了;伊凡爾受了重傷,奄奄一息;阿米埃只差沒有斷氣,不過還有知覺。所有這四個人,就這樣,死也好,活也罷,都被弄到斷頭臺被砍下了腦袋。十一點半,執達吏科蘭把他們受刑的記錄交到市政府,把他們的名字記上死亡登記簿。
“憲兵隊長把他在監獄裡看到的事清的記錄交給了治安法官;我當時沒有在場,我保證別人是對我這麼說的。
布林,共和九年葡月二十三日
獄卒杜博斯特簽名”
①熱月:法蘭西共和曆的第十一月,相當於公曆七月十九或二十日至八月十七或十八日。
②葡月:法蘭西共和曆的第一月,相當於公曆九月二十一、二十二或二十三日至十月二十二或二十三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