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出門(第1/3 頁)
在家裡宅了快二十天了,林飛雨終於捨得出門了。
因為今天天氣不錯,心情也不錯,他決定出去看看自己的好朋友。
他不會開飛船,所以,選擇了乘坐磁懸浮列車。列車站就在居住區附近有一個,步行十分鐘就到了,還算方便。
走的時候,祁連城一直把他送到了車站,眼看著他上了車,這才離開。
林飛雨看到車窗外的高大身影被列車飛速的甩在後面,幾秒鐘就看不到了。怎麼說呢,心裡還覺得挺溫暖的。
被關懷的感覺,被在乎的感覺,誰會討厭呢?
他原本還以為祁連城會想要跟著他一起出去,誰知道,他聽了他的話之後,只是微笑著說道:“飛雨好好出去玩吧,朋友之間是需要常聯絡的。晚上要是回來得晚了,我可以開飛船去接你。”
沒有追問什麼,沒有想要一起出去。但也不乏關心。這樣的感覺,真的很好。即便是再親密的關係,也是需要張弛有道的。
自己對這隻雌蟲的印象,怎麼越來越好了呢……
磁力懸浮列車很像從前地球上的輕軌,但是速度快了很多。並且前行的時候一點兒聲音都不會發出來,非常安靜,也非常的平穩。
銀白色車廂兩邊都是寬大的玻璃窗,可以將外面的景色看得十分清楚。最為多見的,自然便是鳳凰城的著名風景——飛艇了。
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什麼特殊的告白日,一路過來,已經看到好幾艘告白的飛艇了。其中一艘,顯示屏上血紅色的偌大的字跡赫然是“錦容,你若不愛我,我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林飛雨覺得,這個叫錦容的蟲,真是倒黴透了。這種帶著威脅性質的告白語,真的非常討厭呢。
要是他是那個錦容,一定不會搭理那隻告白的蟲的。
他覺得,愛就要像是春風化雨,溫柔無負擔的才好。帶著逼迫威脅種種黑暗面的愛根本就不是愛,只不過是一種自我感動罷了。
這一個菸頭點在他自己身上,焉知下一個菸頭不會點在你身上?這樣的人,就該遠遠離開才好。
腦子裡的思緒才轉起來沒多久,叮的一聲輕響,目的地就到了。站起來伸了一個懶腰之後,林飛雨才邁開長腿,走出了車廂。
咳咳,別笑,一米七五也是可以有一雙大長腿的!
走出車站再步行幾分鐘,轉過一個街角,就到了沈糖工作的便利店了。二十多天沒見了,還真的怪想他的。
看到便利店的招牌了,林飛雨不由得加快了腳步。
來之前已經聯絡過了,沈糖今天白班,正在店裡面收銀呢。
走進便利店中,鼻端就聞到一股關東煮的香味,夾雜著麵包的香氣,很是誘人。這個時候便利店裡沒有什麼客蟲,沈糖穿著藍色的店員服,坐在烤腸機後面,正在刷光腦玩兒。
他們的老闆倒是有這麼一樁好處,沒客蟲的時候店員可以玩光腦,老闆並不嚴格禁止。
林飛雨悄悄走過去,想要嚇沈糖一下,卻被沈糖抬起手來一把拉住了,笑道:“早就看見你了,還想嚇我?”
林飛雨笑了笑正想說什麼,沈糖又道:“過來坐,我做奶茶給你喝。”
這家店也兼買奶茶,味道還行。
林飛雨在沈糖原本坐的椅子上坐下,看著沈糖起身給自己做奶茶。
“老規矩嗎?”
“嗯,老規矩。”
所謂老規矩,就是三分糖,加冰塊,珍珠換成芋圓。
沈糖很快做好了奶茶,把杯子放在林飛雨面前,道:“新婚的感覺如何?”
“還好,反正,跟在家裡的時候差不多。”林飛雨咬著吸管,如是回答道。
“跟在家的時候差不多?你從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