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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幸,沒人要的野孩子!」
「野孩子!野孩子!沒人要的野孩子!」
「滾開!我們不要跟野孩子玩!」
上竄下跳,又吵又鬧,還髒兮兮的,活像一隻只的猴子——還不是動物園的,是野生的那種。講道理,我也不願意跟你們這群鼻涕蟲玩啊。
說歸說,罵歸罵,我也不是很在乎這種猴孩子的無理髮言,畢竟不痛不癢的,他們還打不過我。
但是,我沒想到這群猴孩子那麼沒品,竟然欺負到愛子身上來。我買菜離開半小時,愛子渾身泥土,兩個小辮子被扯得歪歪扭扭,鞋被掛在樹上,光著腳蜷在門口,哭的眼睛都腫了。
我十分生氣,抱著愛子找到那群猴孩子,一個人把他們八個打了一頓,給愛子報了仇。
可是很多時候大人做事是不問前因後果的,他們想講道理就講道理,不想講就不講。尤其是面對孩子,一句「不懂事」就能抹消一切。
我只來得及給渾身髒兮兮的愛子洗了個澡換了身衣服。因為安永陽太再次生病,三天沒回家的養父匆忙趕回來了。
「幸!我們已經夠忙了!你怎麼能那麼不懂事?!你陽太弟弟生病住院了唉!你怎麼能在這個時候添麻煩!!」
「可是是他們先欺負……」我試圖解釋。
啪!他給了我一巴掌,我長那麼大還是第一次捱打。
「沒有可是!你跟我去道歉!」
我被養父拎著挨家挨戶去上門道歉。帶著臉上的巴掌印子,給欺負了我3歲妹妹的猴孩子們,挨個去說:
對不起請原諒。
也許是眼花,也許是氣昏了頭,我總覺得腳下平整的地面上,影子有種波瀾起伏的感覺。
養父語氣冰冷的給了我一句:
「不要再有下次了!」
然後匆匆離開,大概是回醫院去了。
我覺得自己應該很生氣,可是實際情緒卻奇怪的沒有什麼起伏。
本來不哭愛子被她父親嚇得又哭了起來,我重新回到家時,她已經不知道哭了多久,縮在客廳角落裡止不住的打嗝兒,我頭疼的哄了她幾句,她小心翼翼摸著我的臉,哽咽著:「哥哥還疼嗎?」
「是不是因為愛子不乖,所以害哥哥被打?」
「哥哥對不起,愛子下次再也不隨便出門了」
我趕快轉移話題:
「愛子想吃什麼?今天做蛋包飯好不好?」
愛子有什麼錯呢?錯的是那群猴孩子和不講理的大人罷了。但是愛子一個人出門確實危險,得小心猴孩子報復。
「愛子下次想出門叫上哥哥一起好不好?」
飯後,哄睡愛子,我開始思索今天的事情,我今天被迫道歉還被打是因為我做錯了嗎?不,雖然打架不好,但是我不覺得自己做的不對。
那就是因為我展現了壓倒性的力量,使得他們忽略了我的對手是八個比我年齡還大的孩子。
雖然我一對八,八個人個個比我年齡大,但是因為我贏得太輕鬆了,所以不論對錯我被定義成了強者。
人心都是不由自主偏向弱者的,我「以強凌弱」就是錯了。如果我比他們八人表現的悽慘,他們以強凌弱還以多欺少,錯方就肯定不在我了。
真是被好好的上了一課。我決定了,從今以後我要做個以弱凌強的人。
第3章 晉江獨發,盜文可恥
我突然就明白了親生父親所謂的非普通人看到的世界了。
只是一夜,我的世界被重新整理了。
早晨出門晨練,我驚悚的發現,視野裡多出了一些奇怪生物,長的比愛子的塗鴉還千奇百怪,比我所能想到的最醜的東西還醜一萬倍,我強烈希望能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