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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豪說:&ldo;正常人每公斤體重有7080毫升的血量,假如這個受害者是那個黃毛的話,那體型就和你差不多,按50公斤體重來算的話,估計4升左右吧,弄成這樣是綽綽有餘的。&rdo;
李維克說:&ldo;受害者傷口噴出來的血大部分都灑在了旁邊的樹幹和樹葉上,路面上的血跡都是噴灑過程中偏漏出去的。血點因為慣性和衝擊劃出了紋理,逆著血點滑出的方向看的話,受害者應該是在那棵黑紋樹前遇襲的,而且血跡最高處比你我還高1米多,感覺就像是把血液裝在大口徑水槍裡向上噴射出去的一樣,你覺得哪個地方出血最有可能造成現在這種情況?&rdo;
龍豪想了一下回道:&ldo;最有可能的是頸動脈處。當然,我也不排除是被吊起來或者類似情況使其他動脈破裂出血造成這種情況的可能性。&rdo;
李維克接著說:&ldo;為什麼沒有屍體呢?甚至連根毛髮都沒留下,這裡是落葉堆積而成的腐質土,土壤非常蓬鬆而且有回覆力,腳印過一段時間就會自然消失,周圍的環境也沒有打鬥的跡象。&rdo;
龍豪說:&ldo;我覺得可以先假定為謀殺。那夥人看見我們就跑,又莫名其妙地少了一個人,而且連營地裡的東西都棄之不要了,這有點不符合常理。如果要我說一種最有可能的合理情況,那就是這個受害者因為中了同伴的暗害而導致被殺,屍體極有可能是被處理掉了。要知道,死屍的靈力場因為失去了心臟所以不排斥任何靈力波,因此在其他人的靈力感知中就是不可見的。而且我使用靈力感知的時候沒有發現他們帶了口袋龍,這意味著他們沒有辦法攜帶屍體到很遠的地方埋藏起來,屍體極有可能就在附近。&rdo;
李維克卻說道:&ldo;我覺得不一定,既然要除掉屍體的話,那為什麼不連這片血跡也一起處理掉?如果被人發現可就壞了,而且選擇其他不會留下明顯痕跡的暗殺手段不是更高明嗎?再退一步說,我們就連在這裡出事的是不是那個黃毛,是不是人類都不知道,就這麼假定還是有點太草率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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