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有點糊塗了啊(第1/2 頁)
“我沒有什麼要說的,我只知道,如果我當時不反抗,我會生不如死,事後,六個侵犯我的人,會受到什麼處罰?法官大人,你能夠如實的回答我嗎?”付曉琴向法官問道。
“這個,犯輪,奸罪的處以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最嚴重的可以判死刑。”法官想了想說道。
“也就是說,只要我沒有致殘,發瘋,精神失常,或死亡,就不是什麼嚴重的後果了,犯罪分子最多也就是判十年有期徒刑了,對吧?”付曉琴又問道。
法官輕輕的點了點頭,畢竟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他身為法官,也只能依法審案,依法判罪。
“那如果我防衛過當,致人重傷罪名成立的話,會判多少年?”付曉琴又問道。
“你這種情況,如果判定防衛過當,依據刑法規定,會判處三年以下的徒刑。”法官回答道。
“那也就是說我當時的情況,除了留下來繼續被人侵犯,就只有開車撞人,逃出去兩條路可以選了,要麼留下來生不如死,要麼防衛過當,被判刑入獄了,沒有第三條路選了。”
法官沉默了,雖然付曉琴說的是事實,但……
法官實在是有點說不出口了。
做為法官,他必須維護法津的公平。
但作為一個有感情的人來說,付曉琴當時的做法是對的,無可非議。
只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是沒有任何情面可講的。
任何人違反了法律,都是必須要接受法律的處罰的。
“那我沒有什麼可以說的了,因為那怕是死,我也不會願意生不如死,所以除了撞人逃跑,我已經沒有任何的選擇了。”付曉琴說道。
“下面請問原告方,還有什麼要說的嗎?”法官又轉向原告方問道。
“這個女人就是故意開車撞了我兒子的,她是魔鬼,她就是故意殺人,懇請法官還我兒子一個公道,判處這個女人死刑,立即執行。”一個女人有點瘋狂的大聲說道。
“禁止在法庭上咆哮,請原告注意你的言行,否則將被視為藐視法庭。”法官敲了敲法槌後很嚴肅的說道。
等到法庭上恢復了安靜之後,法官再次的敲了敲法槌說道:“現在本法官開始宣判,請大家全體起立。”
“根據……宣判,被告付曉琴故意殺人罪名不成立,但防衛有些過當,造成了兩位受害人重度傷殘,應當負民事賠償責任,向受害人支付全部的醫遼費用,以及後期的護理費用,共計xxx萬元。”
“另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審判的結果有點令人意外,原告方表示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不過王大龍對於這個結果,還是比較滿意的,雖然他也希望付曉琴被判無罪,但法律就是法律,如果那兩人沒有重度傷殘,情況又完全不一樣了。
只是原告居然還想要上訴,這就令王大龍很不滿意了。
原本他還不想動手,不想因為他而影響司法公正。
但既然原告還想要不依不饒,那就怪不得他也動用一些手段了。
回到了公司以後,王大龍親自讓人去調查,六名豈圖對付曉琴不軌的人,背後家庭的關係網,以及他們家庭各自的產業。
取消了所有與六人家庭企業,有業務往來的供應商的合作關係。
要麼選擇與大龍集團的企業合作,要麼就是選擇繼續與那些人的家庭企業的合作,二者只能二選一。
放在以前,大龍集團是從來不會,有這麼霸道的要求,但這一次,王大龍顯然是非常生氣了。
在大龍集團的強勢打壓下,那六個人父母的企業,一個個的都遭受到了無情的打擊。
供應商突然斷供,銷售商大批的退貨,取消訂單,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