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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訛詐者知道行長會給在家中的妻子打電話,所以上午就先給她打了電話,自稱是西南貝爾電話公司的,說他們近來收到她住處附近一些人的投訴,說有人打騷擾電話。他們正設法跟蹤這個打電話的人‐‐所以從當天中午12點到12點45分,即使電話鈴響,她也不要去接‐‐他們要設個陷阱跟蹤那個人。
讓行長把錢放在車上,開啟車燈,發動機不熄火,這也許是這項計劃中最狡猾的一招。行長以為車燈是訊號的一部分,而實際上這是打電話者的脫身之計。儘管他警告行長不要與警方聯絡,但他知道受害者也許會報警。作案者所面臨的最大危險總是在取錢的時候,因為他認為警方會進行監視。在這一幕中,如果他時乖運蹇被警察抓住,他可以說他沿著這條繁忙的道路走過來的時候,看見一輛車的燈亮著,沒有熄火,認為這是個做好事的機會於是把車燈給關了。如果警察當場將其擒獲,他們也抓不到什麼證據。即使警察抓住他時他正拿著裝錢的包,他先前所說的那句話已經使他有了合法的理由。他可以說他發現座位上的這隻包,正打算去把它交給警方。
對這個騙子來說,這是個成敗參半的遊戲。他先打出草稿,然後根據情況加上細節性的內容。如果今天他預想中的目標沒有上當,第二天他又會去尋找新的目標。終究有一天會有人上當的,那樣他就在不綁架或者不炸死任何人的情況下,輕而易舉地撈了一筆錢。在這些案例中,他所寫的東西一般來說都是很好的證據,而且犯罪分子往往都保留著,因為他知道這在將來依然很有用。有一點他很明確,只要事先簡單地做些安排,任何人都可能成為他的受害者。
當局最終識破了他的詭計,把他逮捕歸案,審判定了罪。原來他是一家夜總會裡負責放唱片的人,想憑他那如簧巧舌在短時期內撈些外快。
這種人跟真正搞綁票的人區別在哪裡呢?他們都想敲詐錢財,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把身份暴露給受害者的,因為他們的目的不在殺人。他們又有很大的區別。真正搞綁票的人一般都要有人幫助他完成計劃,而搞欺騙的人從根本上來說是個唱獨角戲的騙子。搞綁票的人是反社會的,雖然殺死受害者不是他的本意,但是為達到目的,他隨時準備撕票。
史蒂夫&iddot;馬迪吉安參加了埃克森公司副總裁綁架案的偵破工作。這位副總裁是在新澤西州的自己家門口遭綁架、被扣為索要贖金的人質。不料他的手臂在搏鬥中被子彈擊中。綁架者是曾受僱於公司的一名保安和他的老婆。他們沒有因此住手,而是把受傷的副總裁(他的傷勢不輕)關進一隻箱子,結果造成他的死亡。綁架者使用箱子‐‐或者類似的東西‐‐是為了儘量不與被綁架者接觸,不把他當成某個具體的人。在此案中,綁架者對所造成的後果表示懊悔,供認出最初促使他們作案的那種絕望感。可是他們還是作了案,毫不猶豫地一步步實行自己的計劃。他們為了他們的目的,不惜害人性命,這就是反社會行為的一種表現。
綁架行為雖然很可怕,但卻有別於其他一些嚴重犯罪行為,因為綁架者難以脫身。調查人員應該真正以嚴謹的態度對它仔細審度,進行對受害者的研究和犯罪前行為的研究。此外,儘管調查人員承認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也應當能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會是這個特定的受害者?
兩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在家裡接到一個緊急電話。俄勒岡州一名警探跟我談到他那裡一名年輕女子在上學途中被跟蹤的事。這位女子沒有識別出跟蹤者,其他人也沒有。她看見跟蹤者在樹林子裡,可是等她父親或者她男朋友出去找時,那人已沒了蹤影。那人會給她家打電話,可是她家有其他人在的時候卻從來不打。這個女子處於完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