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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我會捨得在孩子的教育,興趣愛好上花錢,但不會給她買奢侈品和昂貴的衣鞋,可能是我家從小條件一般吧,我覺得衣服鞋子過得去就行,小孩子沒必要買太貴的,我一般給丟丟買的衣服都在一百到三百之間,偶爾冬天的衣服會買個八百一千稍微好點的。
但是她爸會給她買五位數以上的衣服,差點的都要六七千,每年生日都會送她一件昂貴的首飾,在五歲生日那年送了她人生第一顆鑽石,愛爾蘭拍賣會上拍回來的。
瑤瑤說我們家的教育方式差異太大,言韻說這樣還挺平衡,爸爸寬鬆,媽媽就得嚴厲,反正我和陳老師確實從來都不干涉彼此的教育方式。
丟丟最喜歡娃娃,她給自己的每一個娃娃都取名字,我不止要記她的名字,還要記她每一個娃娃的名字,比如她今天說,要糖糖陪她睡覺,我就要去找那隻叫糖糖的兔子,她說要瓜瓜陪她睡覺,我就要去找那隻粉粉胖胖的豬。
她有成堆的娃娃,我總是分不清誰是誰,但她就能記得很清楚,她說每一個都是她的好朋友。
有一年她過生日,言韻送了她一隻喵,是真的,不是玩具,銀漸層小可愛,從此每天晚上她都抱著她的喵睡覺。
然後她的被子和頭髮上就總是有貓毛,我……老母親的無奈。
丟丟兩三歲的時候,我經常帶著她去廣場散步,給她扎兩個小啾啾,穿著粉色的小裙子,廣場上的老爺爺老奶奶都可喜歡她了,還帶她一起跳廣場舞。
她每次出門都會帶上她的粉色小滑板,前面有把手的那種,陳老師給買的,很貴,質量很好,他買東西從來只買好的,大人站上去都沒問題。
自從我發現我也可以站上去以後,每次都是我滑,她在後面追。
丟丟去上幼兒園的第一天,中午班裡吃完午點以後,還有一些小朋友可以繼續吃小零食。
當時我們不知道那家幼兒園可以自帶零食過去,交給老師儲存,午休的時候就可以拿出來吃一點。
幼兒園本身的午點不算多,丟丟又是很能吃的孩子(主要是饞),看到老師給別的小朋友餵奶糖,馬上舉手,「老師,我也想吃奶糖!」
老師看了她一眼:「我還想吃呢!」
丟丟:……
遇到對手了。
晚上回家她就嗷嗷叫,明天也要帶好吃的去學校,她爸馬上帶她去超市拎了一大包回來,第二天她書包裡裝的全是零食,書都沒地方放。
我說:書放不下怎麼辦呢?
丟丟:那就不帶了。
我說:那你上學不帶書是想幹嘛?你是去開茶話會的嗎?
丟丟(思考很久):……那你拿個塑膠袋給我裝著好了。
怎麼辦,我又想揍人了。
所以言韻每次說我們慣小孩的時候,我都高舉雙手:跟我沒關係,都是她爸慣的。
但是她乖乖的時候,還是特別招人心疼的。
每個晚上哄她睡覺之前,她穿著迷你版的小熊睡衣,圓嘟嘟白嫩嫩的小臉賊可愛,兩個眼睛像水葡萄一樣,先親我一口:「媽媽晚安。」
再親陳老師一口:「爸爸晚安。」
給我們拋一個飛吻:「我要睡覺啦,明天見!」
給我甜化了,真想摟過來親兩口。
這時候就覺得——她是我的小天使啊!
第三十一章
言韻在三十歲這年把自己嫁出去了。
閃婚,還是一個月內的閃婚。
在那之前她叫囂了十多年不婚主義,號稱不結婚不生娃,單身獨居爽歪歪。
領完證當天她第一個給梁佳發的資訊:【姐妹,我結婚了。】
附結婚證照片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