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元哥兒,你還說沒入魔障?(第2/3 頁)
概還要兩天時間。
而勘測完整個二重山,大概需要五六天。
他也不急著獵殺那些大型野獸,就連小的也不下手,只是注意著這二重山的地形和物種,而在返程時見到了鳥窩後,就又掏幾個鳥蛋放懷裡,然後帶回家。
第三天,李元揹著竹簍上山,竹簍裡放著麻袋,麻袋裡放著飯盒。
他在二重山隨手獵了只野兔,將野兔開膛剖腹,取了腥臭的內臟掛樹上,又把頭去了放在樹下。
做完這些,他便來到山泉邊,將去了頭的野兔快速洗了個乾淨,然後硬塞入了飯盒中,繼而放入麻袋丟竹簍裡。
返回時,他看到這二重山裡的幾頭狼正圍在之前他丟野兔內臟的地方。
兔子頭已經沒了,狼在樹下,盯著樹枝上的內臟嗷嗷叫,想吃又吃不到。
而這時,遠處又是一陣惡風刮來,卻見那吊睛白額的大蟲跑了過來,狼群急忙走位讓了讓,而大蟲則是三兩下就爬上了樹,輕飄飄地將那內臟一叼、一甩,便咬進了口中。
李元則是帶著飯盒,回到家和閻娘子悄悄把野兔給煮了,又分了吃了。
在別人眼裡,李元是三四天沒獵到什麼東西了,所以第四天他就正大光明地打了只野雞回去。
路人見了,笑著調侃。
“喲,元子又撿漏了?”
“今天運氣不錯啊。”
李元笑笑,也不搭理他們。
不過家裡肉是有了,但慄米卻越來越少,而且銅板也見底了。
閻娘子要幫著鄰居去打水,送柴火,賺點錢,李元直接拒絕了。
這要是出點事,那他可真就是後悔莫及了。
兩人一合計,就用小半隻雞到隔壁的王嬸家換了點慄米。
王嬸家的王叔是在縣上酒樓跑堂的,好歹能拿到點錢,而縣上糧鋪比村子這邊可是要便宜一點,回來時,王叔也會帶些。
只不過肉的話就貴了。
王嬸自己去買雞價格會貴許多,閻娘子若去黑商那邊賣雞價格會便宜許多,兩人這麼交換倒是對雙方都有好處。
第五天。
熊哥帶了兩兄弟上山,一群人則是圍在山口。
如今雖是災荒年,雖是常有餓殍,但卻還沒到無法無天、官府徹底失控的那種局面。
所以沒有準狩令,普通人也不敢上山,否則若是誰舉報了,那一頓棍棒,或是押入大獄都是少不了的,嚴重了還會掉腦袋。
拿平民充盜寇去領功的行為,縣官熟,刁民們也熟。
而監獄裡的那群囚犯,可不就是天然的“盜寇”麼?
李元見熊哥上山了,他就避了避。
當晚
熊哥三人又挑了頭野豬下來了,順帶著還捎了兩隻野雞,山口眾人歡呼,高喊著“跟著熊哥有飯吃”,“熊哥厲害”之類的話。
人群裡,一個臉白白的,身材水靈的小娘子也崇拜地看著遠處,這小娘子正是鳳兒。
鳳兒跟著人群喊著。
熊哥走在人群裡,這眼睛一拐,就拐到了鳳兒身上,然後和鳳兒對上了。
鳳兒嬌羞地低下頭。
而另一邊,錢家的錢二,還有數個村裡的潑皮看的牙癢癢的,可又不敢靠近,只是遠遠兒恨恨地盯著那邊。
第六天。
閻玉和王嬸去叫鳳兒打水。
叫了半天遲遲不應,忽地門扉開了,一個男人提著褲子從屋裡走了出來,這男人個頭不高,卻很結實,臉上透著彪悍的氣息,以及幾分春風得意的味道,不是熊哥又是誰?
閻玉和王嬸急忙讓開了點。
等熊哥走遠,兩人才跑進屋。
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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