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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最高目標是在權利和自由的基礎上統一整個德國並使之參加歐洲組織。
&ldo;我毫不懷疑,根據我們的血統和思想意識,我們是屬於西歐世界的。
我們要同所有國家保持良好關係,尤其是要同比荷盧經濟聯盟國家,法、意、
英等西歐各國保持良好關係。幾百年來支配著歐洲政治和多次引起戰爭、破
壞和流血的德法對立必須永遠予以消除。
&ldo;聯邦政府決心竭盡全力地從事各方面工作,以便沿著這一條款所規定
的鞏固歐洲和邊界和平的道路前進。我們將本著基督教西方文化的思想並尊
重人類的權利和尊嚴,從事我們的全部工作。我希望,依靠上帝的幫助,德
國人民將能實現統一,對歐洲和世界和平作出貢獻!&rdo;
隨著阿登納踏入紹姆保宮,戰後德國歷史新的一頁開始了。
第三章
彼得斯貝格之路
&ldo;一個英明的政府開宗明義便要做兩項不同的理性
工作。首先,它必須根據現有力量,選擇外交政策的目標
和方法,使之有取得成功的最大可能。&rdo;
&ldo;一個國家如果將目標定得太低,放棄了在它實力範
圍內可以實現的外交政策,就會放棄它在國際事務中所起
的作用。&rdo;
&ldo;一個國家可能設法扮演大國的角色,但又沒有這樣
做的基本條件,於是就會招致災難&rdo;。
‐[美]漢斯&iddot;j&iddot;摩根索《國家間的政治》
佔領法規
&ldo;我堅信使我們國家和我國人民重獲自由的唯一可
取途徑是同三國高階專員步調一致。&rdo;
‐‐《阿登納回憶錄》(一)
1949 年4 月8 日,美、英、法在華盛頓簽訂了一系列關於德國問題的重
要協定。華盛頓協定的目的既為使西德在和盟國佔領不相牴觸的條件下享有
一切自治權利,也為使西方三國保留自己在西德的最高權利。
波恩《基本法》透過之後,6 月20 日,&ldo;盟國高階專員委員會&rdo;在巴黎
成立。它的成員包括:美國的約翰&iddot;麥克洛伊、法國的安德烈&iddot;弗朗索瓦‐
龐賽和英國的羅伯遜將軍。盟國制定出《佔領法規》,規定&ldo;盟國高階專員
委員會&rdo;擁有在西德的最高權力,它可以改變聯邦政府方面作出的任何司法
或者行政決定。用盟國的話來講,比起佔領軍總司令來,高階專員們的權力
已被&ldo;壓縮到最低限度&rdo;,由他們處理的事務包括:裁軍與非軍事化;對魯
爾地區的監督,如退賠與賠款、非卡特爾化、地方分權化、消除商業歧視、
外國在德利益與外國對德債權等;外交;移民;盟軍對德的保護和佔領費用;
對聯邦憲法和州憲法的尊敬;對對外貿易與外匯、金融的監督;以及消費資
金的利用,以便把外國的援助減縮到最小限度等等。具體而言,管制和監督
是&ldo;盟國高階專員委員會&rdo;在德擁有的權利。聯邦德國和其它國家簽定的協
定,必須先經過高階專員委員會的審查,只有高階專員委員會同意之後,方
可生效。聯邦政府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和決定,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