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第1/2 頁)
猛虎見背上之人下來,轉身對著大漢咆哮幾聲,眼中卻閃過深深的忌憚,見大漢的注意力不在它身上,居然不發起攻擊,轉身逃跑。
陳旭雖然惱怒大漢不分緣由襲擊於他,但是看到大漢獨自一人就敢與猛虎相爭,並且能被猛虎懼怕,陳旭對此人不禁深感敬佩。
「我乃東郡陳旭,聽聞臥虎嶺中有猛虎盤踞,才帶領族中子弟前來獵虎,若有衝撞之處,還請海涵。」
眼見猛虎離開,陳旭也不再隱藏,當下起身說道。
陳旭雖然自覺勇力過人,但是若與眼前之人相比,卻也相形見絀。
為了避免與此人衝突,當即先報了家門與此行目的,表示自己並無惡意。
再點出自己並非一人,若是大漢心懷不軌,也可讓他忌憚三分。
大漢聽了陳旭名號,當即放鬆警惕,出聲詢問:「來人莫非是年僅16歲就帶領村中子弟,與鄰村相鬥的陳家大郎?」
聽到大漢知道自己的名聲,陳旭心中大喜,他不曾想到,自己在陳留郡內居然也有人知曉:「區區不才,正是在下,壯士亦聞我陳旭之名乎?」
大漢見來人果真是陳家大郎,當即開懷大笑:「哈哈,素聞大郎勇烈忠孝、仗義豪爽,今日一見,果真名不虛傳。」
跨步向前,大漢連聲致歉,陳旭這才知道大漢方才為何想要殺他。
原來大漢初時還以為,陳旭是李永的門客前來尋仇,所以才以飛戟射他。
「李永?」
陳旭腦中飛快閃過幾個畫面,陳留、與李永有仇、勇猛無比、善使飛戟,當下想到一人,不由失聲叫道:「壯士莫非陳留典韋?」
大漢也不否認,從容應道,絲毫沒有逃犯該有的謹小慎微:「正是典某。」
典韋因同鄉劉氏被睢(sui)陽人李永欺辱,便為劉氏報怨。
李永曾任富春長,家中頗有勢力,門客眾多,典韋卻絲毫不懼。
典韋駕車載著雞酒,偽裝正在等候別人的閒人;當李永出府時,典韋便懷匕首向前截殺李永,並殺李永妻,再慢慢走出來,取出車上刀戟,步行離去。
後面趕來追擊典韋的雖有數百人,但卻無人敢近前,使得典韋從容離去,自此,典韋名聲大盛,為豪傑之士所賞識。
「典君之名,我聞名久矣,不曾想今日能夠與君相見。」
陳旭見大漢果真是典韋,頓時大喜,連忙作揖行禮。
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兩個人的記憶對於典韋都非常推崇。
「大郎何故如此多禮?你年紀輕輕就敢進山獵虎,如此膽略,某亦佩服之至,今日既然有緣相見,定要與大郎把酒言歡。」
典韋為人非常豪爽,素來敬重勇士,看到陳旭尚未及冠就敢上山獵虎,當即欣喜。
兩人相談正歡之時,只見陳虎帶著20名陳家子弟過來,每人臉上都非常嚴肅。
待他們看到此地只有陳旭與一位大漢,卻不見大蟲之時,都頗為驚訝。
陳旭看了看典韋,又看了看過來的陳家子弟,眉頭皺了起來。
典韋現在還被官府通緝,陳旭雖然相信陳家子弟不會故意洩露典韋蹤跡,但也怕有人不小心說了出去,為典韋帶來麻煩。
陳虎是個大老粗,沒有看出陳旭的不高興,見陳虎身旁站了一個比自己還高的大漢,連忙奔了過去,眼珠一轉,大聲喊道:「毀啦,毀啦,大蟲好了可怕啊!」
又是這個招牌的動作,陳虎一邊喊,一邊去拍典韋的肩膀。
典韋閱人無數,又沒有從陳虎身上感受到殺氣,自然不會躲避。待陳虎的手落到典韋肩膀上,典韋居然感受到一百六十多斤(相當於現在八十多斤)的力氣傳來,眉頭一挑。
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