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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一聲的喚著她的暱稱,聽得她耳朵都有些發軟。
他的眼睛更像是在閃著星光,讓林萱有些不太敢看,她轉過頭,繼續教他念課文。
「小兔小兔輕輕跳,小狗小狗慢慢跑……」
狼孩同樣口齒清晰地跟著她唸了幾遍,突然指著圖片上的小兔子,比了一個撕咬和咀嚼的動作,猶豫著說道:「小兔,吃。」
這個動作讓林萱突然想到他以前「茹毛飲血」的生活。
除了家禽和魚肉以外,其他一些野生的東西林萱基本上不吃,比如說兔子、鴿子和蛇肉之類的,她都敬謝不敏。
所以狼孩說的吃兔子,她沒有什麼共同語言,只是略微點頭贊同了他的話,然後又翻了下頁。
狼孩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卻還沒有一個像樣的稱呼,總不可能一直都「狼孩狼孩」地叫他。
她想了想,讓狼孩練習寫拼音和寫字,自己去書房裡拿了《楚辭》翻出來看,打算給男孩起個稍微像樣點的小名。
她還沒開始翻,狼孩突然不知從何處翻出來一塊小小的金屬牌子,遞到她眼前。
金屬牌子非常小,做工也很精緻,大概兩個指節那麼長,一個指節那麼寬,上面刻了小小的三個字:
宋庭越。
「這是你的?你藏在哪兒了?」
林萱左左右右打量了他一番。
她之前怎麼也沒想到,狼孩身上竟然還有這個東西。
今天下午他洗澡的時候,也不見他把這東西拿出來。
作者有話要說: 聯邦眾人:執行官真可憐,也只能仗著「無知」佔佔萱萱的便宜了。
執行官:「萱萱」是你們能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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