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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在邪路上能夠走得如此之遠,離不開德國軍人那種不問青紅皂白的忠誠。1940年7月19日晉升為元帥的博克,他並不是納粹黨員,可他拒絕加入到&ldo;反抗運動&rdo;中去。在他眼裡,反抗運動就是叛亂。在一次跟自己的首席參謀官特雷斯考上校的談話裡,他很生氣地拒絕使用任何武力來和希特勒對抗。他說&ldo;我不是南美洲的一個叛亂將軍&rdo;,而且還警告說,&ldo;我絕不允許使領袖遭受攻擊。誰敢攻擊領袖,我就要為維護領袖而懲辦誰!&rdo;
約德爾上將是帝國最高統帥部作戰廳廳長。在紐倫堡監獄,美國心理學家吉爾伯特問他,高尚的人怎麼會簽署那些殘酷的命令。他說,他和凱泰爾元帥只是把命令記錄在紙上而不是命令的創始人。他們不過是供人差遣的僕人而已。如果一名中尉接到一道命令,他能有權力和責任這樣說‐‐&ldo;等一等,上尉,我得查查《海牙公約》有關陸戰方面的規定,看我能否執行。&rdo;在他看來,他們和希特勒的關係,跟這個例子沒有什麼不同。這位後來被送上了絞刑架的戰犯說:&ldo;如果我們不服從,我們早就被逮捕起來,而且事實正是如此。&rdo;
吉爾伯特爭辯說,如果沒有將軍們的默許,希特勒絕不可能發動戰爭。對這一點,約德爾表示同意,可他又說了,同樣正確的是,如果步兵不前進,如果武器製造商不提供武器,如果廚師不做飯,那也就沒有戰爭。戰士、制槍工匠和廚師因此就對發動戰爭有罪嗎?約德爾說:&ldo;我不明白你們這些人怎麼不能承認一個簡單的事實,軍人的義務是服從命令,這是我一輩子恪守的準則。&rdo;約德爾的話不應簡單地視為洗刷之詞或推卸罪責的狡辯。
不僅高階將領表現出非同一般的忠誠,就是下級軍官也一樣。日後成為西德著名政治家的史特勞斯,就是一名第三帝國的軍官。史特勞斯在第一次短暫休假中,遇到了強烈反對納粹的萊因費爾德教授。他勸史特勞斯:&ldo;史特勞斯,投敵是您道義上的責任,一接觸上敵人,您必須立即掉轉槍口。這是良知的召喚。&rdo;教授得到的回答說:&ldo;教授先生,我不能這樣做。&rdo;他在回憶錄裡寫道,&ldo;雖然我在一個罪犯手下當兵(我一向把希特勒視為罪犯),但對我來說,逃跑不是出路。我深感可悲,明知希特勒不可能贏得戰爭,還要參加這樣的戰爭,並指揮他人去打仗,也許是去送死。這是一種巨大的心靈負擔,我真不希望任何人處於這種境地。&rdo;前德國總理密特朗,在第三帝國的國防軍裡當過八年兵。他曾這樣寫道:&ldo;我們在夜裡詛咒希特勒和戰爭,而在白天又在盡我們作為士兵的義務。&rdo;
二戰後,在第三帝國的暴政下倖存下來的法學家拉德布魯赫意識到,&ldo;民族社會主義懂得透過兩條原則來約束它的追隨者,一方面是對軍人,&l;命令就是命令&r;;另一方面是對法學人士,&l;法律就是法律&r;&rdo;。恪守&ldo;命令就是命令&rdo;&ldo;法律就是法律&rdo;的口號,使得德國的法律職業人和整個民族面對極權統治時,都喪失了自衛的能力,&ldo;來反對如此專制,還如此殘暴、如此罪惡的法律&rdo;,&ldo;它最終把法律與強權等同起來:哪裡有強權,哪裡就有法&rdo;。在無條件地守法與遵命中,人們成了納粹德國的馴順工具。對這段歷史有切膚之痛的拉德布魯赫所以就說:&ldo;對於軍人而言,命令就是命令……但是如果軍人知道,一個命令是以犯罪或違法為目的的,他就有義務和權利拒絕服從這個命令。&rdo;舍此,共和政體和法治在一國將難以生根、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