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頁(第1/2 頁)
流浪漢一聽瑞秋這麼說,心情好了些,嘟起嘴,閉上眼。
瑞秋一進車子,趕緊先開暖氣,搓搓手。布萊恩則探進敞開的車窗,快快親了她一下,但隨即化為長吻。大雨稀里嘩啦打在車頂。
&ldo;我開車送你回去吧。&rdo;她提議。
&ldo;不過就反方向十條街而已。我有這件外套,沒關係的。&rdo;
&ldo;你又沒帽子。&rdo;
&ldo;&l;你們這小信的人哪。&r;&rdo;他引了〈馬太福音〉的話,抽回身,從外套口袋掏出一頂多倫多藍鳥隊的棒球帽戴上,還故意弄彎帽緣,朝她敬了個禮,得意咧嘴一笑。&ldo;小心開車。到家再打給我。&rdo;
&ldo;再來一個。&rdo;她朝他勾勾手指。
他再次探進窗內吻她。她嗅到他帽緣下的一絲汗味,嘗到他舌間殘留的威士忌。她加重了拉著他衣領的力道,讓那個吻更深更久。
他循著兩人之前走的路回去。她啟動雨刷,轉動方向盤正要開出去,車窗卻全是霧。她開啟除霧開關,耐心等窗上的霧散去,才開上路。到了下個街角,準備右轉前,她向左看有無來車,卻看到了布萊恩。他站在那小公園裡,脫下雨衣外套,蓋在那個流浪漢身上。
他走出公園,豎起襯衫領子擋雨,沖向回家的路。
想當然耳,瑞秋的母親用了一整章篇幅來寫瑞秋剛目睹的事:&ldo;決定放手一搏的關鍵舉動&rdo;。
第四次約會,他在家做晚餐招待她。飯後,他把要洗的碗盤一一放入洗碗機,瑞秋則脫了t恤和胸罩,全身只剩一件刷破男友褲,走進廚房找他。他一轉頭,她正好來到身邊,他頓時雙眼圓睜,低呼:&ldo;噢。&rdo;
她覺得自己掌控一切(其實當然沒有),而且也放得夠開,足以主導他倆身體首次接觸的方式。那晚,他們以廚房為起點,在他的床上收場。第二回合則從浴缸開始,在浴室的雙人洗手檯上結束。之後又在臥室展開第三輪,出乎意料的順利,儘管最後布萊恩身上已無物可出,只剩一陣顫抖。
那整個夏季,把身體交給對方的過程極為契合,然而要把身體以外的層面全部交出去,就得慢慢來了。尤其在恐慌症再次發作後又更難,更別說這毛病多半在布萊恩出差時找上門。難熬的是,要把布萊恩當男友的第一守則,就是得接受他經常出差。他大多是去加拿大、華盛頓州、奧勒岡州,這屬於三天兩夜的短行程,外加一年跑兩趟緬因州。但若是去別的地方,如俄國、德國、巴西、奈及利亞、印度等地,時間就長得多。
有時他才剛走,她會覺得能回來做自己真好,不必用&ldo;另一半&rdo;的角度看待自己。他出門後的那天早上,她醒來,會覺得整個人有九成是瑞秋柴爾茲。待她之後望向窗外,懼怕起外面的世界,會想起那九成的自己,還是至少比她喜歡的部分多了四成。
到了隔天下午,她想到要出門,難抑的歇斯底里便會襲來,只是化身為每天都得面對的恐懼,尚在她可掌控的範圍之內。
每當她幻想起外面的世界,便能清楚體會一旦鼓起勇氣踏進那兒的感受‐‐那世界如暴雨雲直撲向她、包圍她、啃噬她、如吸管戳進她身體、徹底吸乾她。相對的,卻什麼也不給她。她越努力嘗試融入、越想因自己努力嘗試而得到獎賞,那世界就越無情打壓她。那個世界把她吸入漩渦,令她天旋地轉,再把她一口吐出,繼續尋找下個倒黴鬼。
有次布萊恩去了多倫多,她則枯坐在波伊斯頓街的鄧肯甜甜圈店,整整兩小時,她坐在面街的小櫃檯動彈不得。
有個早晨,布萊恩在從漢堡返美的路上,她則在燈塔街招了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