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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並不可怕,真正磨人心志的是漫長的復健和渺茫的希望,醫生是他和身邊人的一次次希望,但他沒有知覺的雙腿,才是真正的現實。
鬱溯面不改色地走上三樓,在杜局放好輪椅後,將師父放在了上面,往辦公室推去。
見林懷月也在,明德很是熱絡地打招呼,「懷月,好久不見了。」
「明德伯伯。」林懷月見來人很是欣喜。
鬱溯開啟會議室大門,對林懷月說道:「我和杜局、師父商量點事,你一起來吧。」
他們都是知根知底的,讓林懷月參加,兩位長輩不會有意見。
見會議室大門關上,明德又和林懷月敘舊了一會,確定沒人打擾,方才開口說道:「十二年前給陸惑父母屍檢的法醫前段時間從國外回來了,現在調到江龍市公安局法醫科,我和杜局親自去了一趟。」
畢竟當年的案子是他們這些人督辦的,要舊案重提,他們親自去一趟更有說服力。
「難道當年的案子還有遺漏?」鬱溯拿出陸悖倪簪夫婦跳江案的卷宗,屍檢報告非常詳盡,並不像是有遺漏的樣子。
明德接過徒弟遞來的報告,這份報告他看了數年,一直不覺得有問題,陸惑的父親陸悖的腳生前有損傷,傷勢有緣由,並且在醫院有就診記錄,所以法醫當時推斷這個瘀傷第一次出現的時間並不是案發當時。
因為只是一個細節問題,又有醫療記錄佐證,他們一直沒有關注這件事。
「我和杜局拜訪了廖法醫,他回憶當時的屍檢,想起陸悖的腳踝有輕微紅腫,可能是死前沒多久又扭傷了一次,但也極有可能是在水裡掙扎時導致。」明德微思一會,眉頭緊鎖道,「可是陸悖從小在漁村長大,根據證人口述,陸悖其實是會水的。」
「或許陸悖在落水前,腳就已經扭傷了。」鬱溯順勢提出一個猜想。
他重新翻看卷宗,當年陸惑是作為死者家屬接受盤問的,他問答:「我父母與我長時間不合,我原想帶著爸媽一起去郊外散散心,緩和我們之間的氣氛,但我沒想到爸媽根本不領情,反而又和我吵了起來,還要求下車,不願意和我待在一個空間裡。」
當時警員問他:「所以你起了歹念,想要殺死自己的父母?」
陸惑否認了他的問話,「並沒有,是他們無理取鬧要下車,我當時正在氣頭上,放他們一下車後就走了,原以為他們會找車自己回家,沒想到他們卻出了事。」
卷宗上貼著一張便簽紙,鬱溯看著紙上的筆跡,是林懷月留下的。
「之前看卷宗的時候就覺得不對勁。」林懷月解釋道,「陸惑的第二段口供使用的全是『他們』,他很顯然在避諱一些問題。但警方沒有留下當時的問詢錄影,我無法斷定這是陸惑撒謊,還是記錄有誤。」
十二年前甲市剛通高架橋不久,路上的監控還未完全安裝,陸惑的口述和他下高架橋的時間幾乎差不多。
警方嘗試各種辦法還原當年的真相,但都是徒勞無功,只能以證據佔比多數的跳江自殺來結案。
縱使明德一直覺得這案子有貓膩,暗中繼續收集證據,但以一人之力對抗真相,如同蚍蜉撼樹,最終的下場他們親眼可見。
這場終點為「真相」的長跑,明德只能將接力棒交到了徒弟手上。
送走了師父和杜局,鬱溯坐在椅子上久久不語。
警方判定陸悖是自殺的原因還有一個,因為他在案發前融資創業失敗,負債纍纍,他的腳傷是在躲債時留下的。
反觀他的兒子,陸惑當時正是事業頂峰時期,這或許就是陸惑提到他和陸悖爭吵的原因。
林懷月說陸惑前半段話很可能是正確的,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