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 黃明遼和同羅朵兒(第1/3 頁)
安康九年,西征西突厥得勝的黃明遼返回洛陽,被敕封為世襲魏王,成為大明朝第一個可以世襲的親王。
黃明遠在立國之初便規定,宗室凡承襲爵位者,奉恩王之上,視情況可承襲一代,但非定製。奉恩王之下,每代必降一級承襲。
所以哪怕一開始的爵位是親王、郡王,若是承襲的子孫無能,可能十多代之後,就沒有爵位了。大明爵位十四等,若是其中沒有升遷,最多也就是承襲十六代。
雖說自秦漢以來,還沒傳十六代的王朝,也沒傳十六代的爵位,但若是在大明可以呢?
這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一個鞭策,畢竟誰也不想自己的爵位斷了傳承。
可今日第一個世襲爵位出現,給眾人帶來一絲曙光,讓眾人明白,爵位也是可以世襲的。
當然黃明遠為了防止子孫濫封世襲的宗室爵位,下令凡功勞至少為黃明遼的一半,才能世襲親王,功勞至少為黃明遼的四分之一,才能世襲郡王。郡王以下,決不允許世襲。
這功勞還主要指的是軍功,擁立之功都不算。
看似這個條件不高,功勞的四分之一就行,但真要是列出來,就嚇人了。
不說黃明遼早年跟著兄長的功勞,他的主要功勞就三件事,一件是重開西域都護府,幾乎是覆滅了西突厥;第二件事是平定吐谷渾之亂;第三件便是覆滅李唐。
滅唐之功,黃明遼一人佔一半,其他人共分一半。
這三項功勞,別說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十分之一也難。
所以以這個標準,終大明一朝,也出不來幾個世襲爵位。
黃明遠要的就是這個結果。物以稀為貴,若是滿大街都是世襲親王,又有什麼意義呢。
黃明遠設這個世襲親王,就是希望跟滿清的****一般,護弼國家。
滿清就是靠著鐵帽子制度,才在中前期將兵權牢牢地掌握在愛新覺羅家族手中。甚至到了滅亡之時,也有可用之人。
黃明遠給黃明遼卸了所有職務,就加了一條參預朝政。
當然這一個職務抵一萬個職務,加上他的世襲親王之位,就相當議政王了。
黃明遼其實不願意做這個議政王的。
黃明遠兄弟之中,黃明遼是權利慾最澹泊的一個。別說給他一個議政王,就是皇帝,他也未必願意做。
他小時候跳脫,但長大了卻拘禁起來。這麼多年來,之所以東征西討,主要是為了兄長,而他本人,其實挺厭倦這種生活的。
滅唐之戰後,黃明遼就向兄長請辭,希望卸去全部的職務。
黃明遠當然不同意,這是自己最沒有私心的弟弟,也是最信得過的弟弟,是要陪著自己走完全程的弟弟,他怎麼允許黃明遼現在就離開。
於是黃明遼又在朝中待了整整五年,然後受命西征西突厥八千里。
黃明遼本來準備從西域回來,再度請辭,可是世襲魏王,參預朝政,這讓他怎麼開口。
黃明遼不在乎這些虛名,可是他不想讓兄長擔心。
所以只能忍著。
黃明遼多麼想卸下這個擔子,再無牽掛的去實現兒時的諾言。
安康十六年633年四月,黃明遼的妻子楊氏病逝,時年五十一歲。楊氏比黃明遼大一歲,夫妻二人成婚三十年,相敬如賓。
也只能算相敬如賓。
黃明遼平日生活本就儉樸,除了妻子,沒有妻妾。楊氏死後,他更是將王府交給兒子,自己一個人住到了王府後面一個小院裡。
他不喜奢華,也不喜嘈雜,小院裡的生活,讓他更加安心。
對於弟弟苦行僧一般的生活,黃明遠很心疼。
黃明遠知道,弟弟是心中有牽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