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對幕後黑手的討論(第2/4 頁)
“絕對要嚴重得多,要是他出現在哥譚市,絕對是排在我最想送入阿卡姆瘋人院的瘋子榜榜首!”
布魯茜看得出韋恩的疑惑,他好像不太明白為什麼自己的反應會這麼大,進而她開始解釋:“首先,按照你的說法,那座城市並不是哥譚,沒有哥譚那麼黑暗——再不濟,在建築上,也絕對不會有哥譚那種黑暗哥特風!”
韋恩點點頭。
“而且,你所說的那座城市裡面,沒有槍支氾濫,神經病罪犯,超能力罪犯。
所以我估計你所說的那個蝙蝠俠大機率是遭到了搶劫,而且那個搶劫犯必定是個癮君子,沒收住手,殺死了他的家人。
這才讓他走上蝙蝠俠的這條道路。
那麼,我問你一個問題,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你是選擇訴諸於法律和警察,還是自己動手復仇?”
“如果是在那個蝙蝠俠的城市裡面,冷靜下來的話,我會選擇訴諸法律。
如果是在哥譚的話,那麼我會拿把槍,找個機會把他給做了。”
“然後你會被我制止。”
布魯茜露出了得意的微笑,不過瞬間收斂了起來:“問題就在這裡了,如果那座城市還不是無可救藥,那麼他大可選擇訴諸法律。
而如果像是哥譚這樣墮落到底,那麼他會選擇成為罪犯復仇。
那麼,他到底是哪裡想岔了,才會選擇成為蝙蝠俠?”
韋恩本來是下意識地在點頭,然後他就突然反應了過來:“不對,你只是給了我兩個可能性!只讓我在兩個選項裡面選擇!”
“因為正常人都只會選擇這兩個,且只有這兩個選項。
只有不正常的人才會像是你和我一樣,穿上蝙蝠裝,在高樓大廈之間跳來跳去,維護正義!”
韋恩輕描淡寫地接受了布魯茜說自己不是正常人的說法。
“那麼,既然大家都不正常,那麼那個蝙蝠俠為什麼會讓你這麼忌憚?”
“不殺人是我所有極端的規則裡面最不極端的一項!”
布魯茜緩緩說道:“也就是說,在別人看來,我極端,偏執,唯一的可取之處就是不殺人,用十分詭異的方式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
但是在我自己來看,他們認為我最不極端的不殺人,反而是我個人最極端的做法!
沒什麼事情比我不殺人還要極端了!”
“所以?”
“如果我決定殺人了,那麼你覺得我是會堅守底線,只殺所謂的壞人,而是一口氣不管是誰,只要攔著我的路都殺乾淨?”
韋恩毫不猶豫地回答道:“你現在已經證明給我看了!”
“那就是了!”布魯茜飄起來,靠近了韋恩,就快要和他的臉貼在了一起:“因為不殺人是我最不極端的原則,所以我不會從這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
但是你說的那個蝙蝠俠,他沒有見過真正的地獄,他好像只是經歷了所謂自己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所以頭腦發熱想要做些什麼事情發洩!
因為他生活在一個還算是平和的城市,所以他作為普通人時的道德還在約束著他!讓他想要做點,他自以為是正義,是好事的事情!”
“但是!”布魯茜伸出一根手指,豎在了韋恩的面前:“你和我都清楚,或者說我們都經歷過,做我們這行的,總會看見一些十分黑暗的事情!
我見過的人渣絕對上四位數,我真正動過殺心的時刻也不少,只不過我基本上都忍住了而已!
因為我生活在哥譚,我適應黑暗!
但是那個蝙蝠俠,他本來就是因為從光明裡面看見了一些瑕疵,然後自己把自己繞進去了。
他是看見光明裡有黑暗,所以一下子就變得嫉惡如仇,和罪犯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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