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腰纏十萬貫,騎鶴上長安(第3/4 頁)
節約政府費用,想出了一個“京官及諸州並給公廨錢,迴易生利,以給公用”的辦法。規定發給各級官府一定數額的辦公經費作本錢,即所謂公廨錢,用以週轉取息,所得息錢作為辦公費。
可以理解為官府有存款,交給商人們運作,賺來的利息給官員發工資。雖然隋朝沒有存在多少年,但這個制度還是被唐朝的第一個皇帝李淵完完整整的拿來用了。
自武德年間就開始實施,最開始只在長安等大城,後面規模越來越大,作用也越來越大。
曾經,也為貞觀之治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到開元年間,公廨錢的利息之用,已經成為補貼財政支出不可或缺的最大助力。
“公廨錢”制度本意在節省政府開支,減輕百姓負擔,何以竟會事與感違地困擾百姓呢?
這是因為公廨錢制實行後,官府缺公款無以治事,薄俸祿不能養廉。而一些貪鄙官吏乘機以權謀私,盤剝百姓,用強迫攤派的“抑配”方式舉錢生息,年利息率加上勞費、有高達百分之百者。
甚至有“虛立保契,子孫相承為債戶”的事情發生。背後官商勾結,使得放貸的公平原則喪失殆盡,老百姓被迫接受超常的剝削。
這並不是簡單的地方官府人員貪腐的問題,而是地方財政支出不堪使用,而不得不採取的“另類辦法”。
舉個例子說,大唐運河沿途州府,都要長時間負責漕運的維持。其間花費的人力物力,並不全是由朝廷中樞負擔,甚至大部分都是地方州府承擔了。
地方州府的賦稅,都交到中樞,或者有財政列編,都是固定款項。中央調撥的運河維護費用不夠,地方官府那隻能“另闢蹊徑”。
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些劃掉的財帛哪裡來呢?答案是公廨錢的利息,換句話說,靠高利貸剝削地方百姓而來。這些沉重的負擔,可是不會記錄在大唐中樞的稅收賬冊上。
與之並行的,還有各種苛捐雜稅,名目繁多。
百姓手中的利益,若是以權奪之,如同猛火急攻,必定反抗劇烈。若是以商奪之,則如同文火慢燉,催之無形。這些都是官府中“不能說的秘密”。
如今鄭叔清坦然告知方重勇,算得上推心置腹了。
想想也是,如果讓中樞出這些錢,那麼李隆基早就破產要去討飯了!
有事當然要苦一苦百姓,怎麼能苦皇帝呢?
開元盛世表面上烈火烹油一般繁華,實則背地裡危機四伏。鄭叔清所說的,不過冰山一角而已。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鄭叔清若是當度支郎,外人或許還以為開元時的唐庭財帛滿倉堅如磐石。
但鄭叔清作為當事人,卻不能騙自己,認為自己升官後就可以摸魚擺爛。
一不小心,真會死人的!
“如果遷都洛陽,或許還有辦法。不然的話,如此積弊,又豈是我這個黃口小兒三言兩語可以解決的?”
方重勇嘆了口氣說道,鄭叔清真踏馬看得起他。
大唐的情況在這裡擺著,有現實因素,也有歷史因素。所有的措施當中,唯有遷都是動靜最小的。可是,就算現在李隆基想遷都,長安城內數以萬計的權貴子弟也不肯答應了。
果不其然,鄭叔清哀嘆道:“陝州黃河中心有一土堆,號為‘米山’。皆是漕運之船在此傾覆後堆積而成,其間白米如珠,卻無人能取得到,無奈看著米糧腐爛於河中央。
漕運至長安之米糧,十損其三,為之奈何?
遷都?若是能遷都早就遷都了,何苦等到現在?還不如不說罷。”
本來心中充滿了雄心壯志,一想起這些糟心事,鄭叔清立馬感覺吃了個蟑螂到肚子裡,噁心到了極致。
可是,遷都是不可能遷都的,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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