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桑樹村,陰魚和琉璃(第2/4 頁)
名,常春就是他說的那個鄰居常伯。
“沈颯呀,還沒死外面呢。”大漢嘀咕一句,見陳風準確說出村裡兩人的名字,臉色稍緩,指了指村尾的方向,“順著大路往前走,第三個岔路口左拐第一家就是。”
說完話,也不管陳風,提起釘耙轉頭就走。
陳風回身望去,好傢伙,暗地裡還藏不少拿著掃把、鍋鏟、打穀架……的鄉親呢。
奇奇怪怪的……防備心也太重了吧……民風真是彪啊……陳風拉了拉韁繩,有了準確的方位,腳步快了很多。
“常伯在家嗎?我是沈颯的朋友。”
為了不引起誤會,陳風敲了敲門,直接自報家門。
“誰啊。”一聲久不開嗓,略顯示卡痰的聲音傳來。
緊接著就是門閂抽開的聲音。
間隔時間這麼短?陳風甚至懷疑常伯早在門後等候多時了。
門縫一開。
陳風傻了眼,對面也傻眼了。
這常伯,可不就是陳風在村頭桑樹下遇到的那個不搭理人,還滿臉不耐煩,朝自己潑糞水的大爺嗎。
常春頭髮灰白,一臉皺紋,黝黑的面板皺成了苦瓜臉,把著門露出半個身子,進也不是,退也不是,一副當場社死的尷尬模樣,不知道如何開口。
陳風咧嘴一樂,笑道:“常伯,老聽沈颯提您,說要不是當年您救濟,他老早就餓死了,這不,小夥從外做生意,賺了點錢,託我給您捎銀子呢。”
化解尷尬最好的辦法,就是說一個雙方都知道的第三者。
沈颯當了一把工具人。
“小沈啊,打小就孝順。”常春喜上眉梢,尷尬之情化解於無形,堆起笑臉,讓開身子請陳風進屋。
陳風連人帶馬進了院子,取下布袋,拍了拍黑膘馬的屁股,隨常春進了屋。
常春擦了擦長凳,請陳風坐下,給他倒了碗涼白開。
陳風也不嫌棄,咣咣咣三大口下肚,還擦了把嘴,這才把銀子和禮物往桌上一放,“東西我帶到了,您點點。”
“還點什麼呀,都自家人。”常春話雖這麼說,扯開袋子一看,笑意更濃了。
“那什麼,你打哪來啊,沈颯那孩子如今在做什麼,有沒有成家啊……”
面對常春迫不及待的樣子,陳風耐著性子把路上來打好的腹稿說了出來。
反正,不外乎把天璣十五,誇成事業有成的好青年。
“那就好,那就好。”常春絮叨著,捂著袋子直抖手,欣慰嘆息道:“孩子長大了,是應該以事業為重,你幫我帶個話,賺多賺少無所謂,沒事回桑樹村看看,村裡人啊,永遠把他當自家人。”
提起這,陳風就下意識多了句嘴,“常伯,你們村,怎麼好像挺排外的哈。”
聽到這話,常伯臉色垮了下來,肉眼可見的板起臉,揮手道:“年輕人,別瞎打聽,這天也黑了,我就不留宿了,你早回吧。”
……………………
這趕人走的意思太直白了吧。
陳風想了想,算了,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該做的已經做了,人村裡自家事,與我何干。
想畢。
陳風起身,拱了拱手,也不熱臉貼人冷屁股了。
這方剛起身呢,就有人撩了裡屋簾子端著盤醃製的桑葚要往外走。
“誰讓你出來的,進去。”常春老胳膊老腿,一個箭步竄得靈活極了。
他把視線一擋,來人才剛出門簾,又被他推了回去。
陳風驚魂一瞥,見那人,是一眉清目秀,面帶愁容的年輕姑娘。
“孫女,不懂禮,莽撞了。”常春背對著門簾,朝陳風解釋一句,又說道:“那行吧,我就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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