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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塌上。她怔怔盯著鏡子裡的人,不無感慨地想著,原來只有十六歲。
前世十六歲時,她還不知道自己是公主,只以為自己是一個鄉野丫頭,父母不詳,身份不明,沒形沒狀地跑在大山裡,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蟲野獸打交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只隱約記得小時候有人在她耳邊喊「朝歌」,她便以為,自己叫朝哥。
周老頭沒說過她的來歷,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也從來不問。小時候有孩子嘲笑她沒有爹孃,被李朝歌打了一頓,之後再也沒人敢說了。
她像一個男孩子一樣風風火火地長大,從小挑水劈柴,燒火做飯,被周老頭磋磨的特別糙。說來也奇怪,她從沒有刻意練過武功,可是她八歲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還手,十歲就能跟著大人去森林打獵,十二歲起,就能獨自進山了。
要知道,打獵十來年的行家老手,都不敢一個人進十里大山。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紀就被周老頭扔到山裡砍柴,她最開始摔得鼻青臉腫,後來,慢慢也就習慣了。
十四歲那年,李朝歌已經可以獨立放倒一頭熊。她扛著熊皮回來的時候,發現周老頭不見了。家裡只留下一本沒封皮的書,和十個髒兮兮的銅板。
周老頭消失了。
李朝歌又被丟下了。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丟棄,李朝歌難受了兩天,很快看開了。日子該怎麼過就怎麼過,她去黑森林打獵之暇,也會順便練習周老頭留下來的心法。她不知道那本書是什麼,但日子閒著也是閒著,順便練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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