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晚上我試試(第1/2 頁)
“艾薩克,拍好了嗎?”
海釣俱樂部臨近的沙灘上,樸彩英內裡是一件紫色毛衣,外面是一件純黑的外套,兩條麻花辮在肩膀前晃動。
等到海釣比賽的最後一刻時,勝負很明顯,楚暮恆不甘心的在俱樂部裡掏出自己的銀行卡,結了帆船和釣具的租借費用。
但是這一次,楚暮恆準備從富蘭克林手裡要了幾條魚,準備拿回去讓樸彩英嚐嚐,他雖然不吃魚,但並不意味著他不會做魚。加菲和富蘭克林夫婦回到俱樂部後就先行離開,楚暮恆則是和樸彩英在附近的沙灘上逗留。
因為金智秀的專輯也即將要公佈,所以樸彩英學了一下金智秀在MV裡的舞蹈,準備到時候發動態支援,正好趁著今天外出,拍一段影片。
“等等,把墨鏡帶上。”楚暮恆從包裡取出了一副墨鏡,戴在樸彩英的臉上,“你正對著太陽拍,應該會好看一點。”
舞蹈不長,簡單的來了兩三次後,樸彩英便對手機裡的影片感到滿意,同楚暮恆重新回到海釣俱樂部裡拿上東西,準備回家。
“嘿,艾薩克,你的釣魚證要過期了,記得繳費再辦理一張。”
海釣俱樂部的一名負責人驅車經過楚暮恆的車旁,於是開啟窗對著楚暮恆吼了一嗓子,然後帥氣的駕車離去,也不知道有沒有超速。
長島離楚暮恆的公寓其實比較遠,不過正是下午三四點,天上的太陽有些毒辣,樸彩英也不願開啟窗感受那鋪面而來的熱風,所以顯得車內有些沉悶。
“彩英啊,我們可能還得等一週才能回首爾。”
“為什麼?”樸彩英停下在手機上打字的手,好奇的轉過頭,“你的唱片不是錄製到一半了嗎?”
“環球音樂發訊息來說,漢斯季莫想和我談一下,讓我過幾天和他見一面。”楚暮恆雙手轉動方向盤,將車駛離紐約的告訴公路,拐入駛向中央公園的一條大道。
“內。”
聽完楚暮恆的話,樸彩英重新看向手機,眼裡顯現出一絲失落,將原本輸入的話全部刪除,重新輸入了一段話:哦媽,我們要十二號才回首爾,見面的事情後面再說吧!“
在到家之前,楚暮恆決定先去附近的華人超市買一些東西。他牽著樸彩英走過一處路口時,便發現一個長髮男人,正挎著吉他唱著《take me to church》,只是他的附近有點冷清。
《take me to church》再登頂公告牌單曲榜榜首後,熱度便一直居高不下,甚至在紐約時報上被樂評人稱為今年最後的黑馬。
“你覺得唱得怎麼樣?”
“比你唱得好聽。”樸彩英開著玩笑,伸手讓楚暮恆上去唱,見楚暮恆不願意,又貼近楚暮恆的耳朵旁,說了一句悄悄話。楚暮恆聽完後兩眼發光,鬆開樸彩英的手,慢慢踱步到那名長髮男子的身後,趁著他不注意,湊近他面前的麥克風架。
“Take me to church I"ll worship like a dog。”
隨著楚暮恆的聲音響起,周圍原本匆匆的行人都好奇的伸頭往這裡打量,因為這與他們從音樂軟體裡聽見的聲音一摸一樣。
長髮男子確認了楚暮恆的身份,點著頭給楚暮恆彈起吉他,秀氣的長髮微微擺動。楚暮恆則是雙手打著節拍,看向樸彩英,挑了挑眉毛。
周圍圍著的人越來越多,甚至有不少人都和楚暮恆一起唱起了高潮部分。等到一首歌唱完,楚暮恆環顧四周,尋找樸彩英的身影,直到看見她在人群外圍揮舞著的手臂後,給長髮男子留了個聯絡方式,便匆匆從人群中溜走,以致於周圍的人群還沒反應過來。
“你在幹嘛?”楚暮恆回到樸彩英的身邊。
“看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