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第1/5 頁)
公子確實捕捉到了鸇,鸇被捉到,人抓著它的頭,扭折它頸子,痛得垂下頭,不能仰視,於是有人順著魏公子是個仁愛的人,就以此讚揚他,說鸇認了錯。這恐怕是言談話語之間,憑空捏造出來的沒有根據的美言;在一個人有功業盛名的情況下,往往會有不符合事實的虛誇。
【原文】
16·19傳書言:齊桓公妻姑姊妹七人(1)。此言虛也。
【註釋】
(1)參見《荀子·仲尼》。
【譯文】
傳書上說:齊桓公娶了他的姑姊妹七人為妻。這是句假話。
【原文】
16·20夫亂骨肉,犯親戚,無上下之序者(1),禽獸之性,則亂不知倫理(2)。案桓公九合諸侯(3),一正天下(4),道之以德,將之以威,以故諸侯服從,莫敢不率(5),非內亂懷鳥獸之性者所能為也。夫率諸侯朝事王室,恥上無勢而下無禮也。外恥禮之不存,內何犯禮而自壞?外內不相副,則功無成而威不立矣。世稱桀、紂之惡,不言淫於親戚,實論者謂夫桀、紂惡微於亡秦,亡秦過泊於王莽(6),無淫亂之言。桓公妻姑姊七人(7),惡浮於桀、紂,而過重於秦、莽也。《春秋》(8)“採毫毛之美(9),貶纖芥之惡(10)。”桓公惡大,不貶何哉?魯文姜(11),齊襄公之妹也(12),襄公通焉。《春秋》經曰:“莊二年冬(13),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郜(14)。”《春秋》何尤於襄公(15),而書其奸;何宥於桓公,隱而不譏?如經失之(16),傳家左丘明、公羊、穀梁何諱不言(17)?案桓公之過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18),有五公子爭立,齊亂,公薨三月乃訃(19)。世聞內嬖六人,嫡庶無別,則言亂於姑姊妹七人矣。
【註釋】
(1)上下:指尊卑、長幼。
(2)倫理:指人與人間相處的各種道德標準。
(3)九:形容次數多。
(4)正:本篇下文作“匡”,可從。
(5)率:順服。
(6)泊:通“薄”,減輕。
(7)上言“桓公妻姑姊妹七人”,下言“亂於姑姊妹七人”,故疑“姊”後脫“妹”字。
(8)《春秋》:儒家經典之一。編年體的春秋史,相傳是孔子依據魯國史官所編的《春秋》整理修訂而成。記載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共242年史事。解釋《春秋》的有《左氏》、《公羊》、《穀梁》三傳。
(9)採:這裡是表彰的意思。
(10)纖:纖維。芥:小草。以上參見《說苑·至公》。
(11)魯文姜:魯桓公的夫人,齊僖公的女兒,姓姜,“文”是死後的諡號。
(12)齊襄公:春秋時齊國的君主,魯文姜的異母兄。
(13)莊二年:指魯莊公二年,公元前692年。
(14)齊侯:指齊襄公。郜(g4o告):古國名。最初封給周文王之子,故都在今山東省成武縣東南,春秋時被宋所滅。
(15)尤:怨恨。
(16)經:這時指《春秋》。失:疏忽。
(17)左丘明:春秋時期史學家。魯國人,相傳曾著《春秋左氏傳》。公羊:即公羊高。戰國初期齊國人,相傳曾著《春秋公羊傳》。穀梁:即穀梁赤。戰國初期魯國人,相傳著有《春秋穀梁傳》。
(18)嬖(b@壁):受寵的人。
(19)三月乃訃:據《左傳·僖公十六年》記載,齊桓公死,五個兒子爭奪君位,讓齊桓公屍體擱在床上67天沒有入殮。
【譯文】
淫亂骨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