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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情況還用說嗎?
一邊是一整個律師事務所,準備了將近一個月,準備了充足的證據? 另一邊只是一個單純的免費辯護律師,而且還什麼準備都沒做。
最終結果那是相當顯而易見。
顯然是吳律師他們獲勝。
雖然沒有得到什麼賠償,但的確讓錢大海享受到了,挪用公款等各項罪名當中的最高量刑,就是情況極其惡劣這個量刑檔次的量刑。
整整二十年有期徒刑。
得到這個量刑結果後,喬木是開心的笑了聲,而那些趕過來的原告,也就是原來的受害者,也都歡呼雀躍的互相擁抱,雖然他們沒得到什麼補償,但看到罪魁禍首被抓起來坐牢,他們還是相當開心的。
莫名有種大仇已報的感覺。
判決結果剛下來沒多久,喬木就趕緊偷偷趕在她奶奶,也就是付雲雪沒反應過來的時候迅速跑了。
生怕被她給纏上。
倒不是擔心付雲雪會給她帶來什麼傷害,關鍵的是,一旦被纏上不是既煩又膈應人嘛,喬木她惹不起付雲雪那老傢伙,還躲不起嗎。
不過為了防止她回頭再訴訟。
喬木臨走前特地讓吳律師拿了張銀行卡給她,並且讓吳律師代為轉告,從今往後她每個月會往那張銀行卡里打最低生活保障級別的贍養費,除此之外她不會多給一分。
如此一來,付雲雪就是想打官司,人家法院都不支援,因為喬木已經給了贍養費,這算只是按最低標準給,那也算是合情合法之事。
畢竟又沒有法律規定。
有錢就得多給贍養費。
如果不是法律規定要給,這點喬木都不想給,寧願捐都不想給。
不說拿到吳律師給的那張銀行卡,並且聽到喬木讓吳律師轉告內容之後的付雲雪,是有多麼氣惱。
又是多麼氣急敗壞的撒潑。
喬木回家後,想了想,最終還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特地開啟法院的官方網站,想要看看錢大海那邊的審判結果出來之後,相關案件的具體抓捕內容有沒有出來?
然後上官網上一查。
嘿,還真出來了。
那傢伙也是真衰,錢大海在閖國躲了小半年之後,感覺風聲已經小了,他們應該也安全些了,所以特地搬到了斯里蘭島國居住,然後好巧不巧,他們買的那套房子左邊住著好幾個國內留學生,而當中有一個國內留學生的父母,就是付完首付沒拿到房子的家庭成員之一。
事發後他們有跟兒子吐槽時提及過,甚至於還把錢大海的照片給他們家兒子看過,然後錢大海跟他媳婦外出買菜的時候,就被那孩子給看到,並且聯絡了一下大使館。
之後自然就是兩國溝通。
由斯里蘭島國官方抓捕。
然後引渡回國。
順利的跟自投羅網似的。
就在喬木看完官方通報,正準備關掉手機的時候,手機的新聞軟體突然在通知頁面推送了一個最新新聞,喬木她雖然沒有看到具體內容,但是有瞄到水雲凱這個名字。
那是原身喜歡的歌星名字。
因為喬木內心想著是不是他又在哪邊開演唱會了,所以特地趕緊把手機通知欄拖下來,點開新聞。
想要看看到底是啥新聞,如果真的是又開演唱會的話,那她得趕緊買票,趁著最近這段時間沒事。
好歹把原身這願望給了結。
然後,新聞標題就出來了——
「水雲凱於昨夜猝死!」
第2098章 四百斤的超宅女(完)
看到這則新聞的第一瞬間,喬木還以為自己看錯了,可是等她點開新聞,再詳細看了一下新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