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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反響,並引發了民營企業的“原罪”和“第一桶金乾不乾淨”的爭論,一些媒體藉機炒作少數不法“富人”涉及*案件的新聞,不少影視、文學作品也將*與“非公”企業聯絡在一起,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工商聯三提“私產入憲”的背後(4)
這些事件對全國工商聯的觸動是巨大的,使工商聯感到了一種強烈的緊迫感:依法保護私有財產的問題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了!
2002年11月,剛剛在全國工商聯九屆執委會上當選為全國工商聯主席的黃孟復和第一副主席梁金泉專門要求將這“當作一件大事、要事抓好”。
2002年12月,從中央*部秘書長調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的孫曉華接過了第三次提出修改憲法提案的接力棒。
為了更深入地瞭解實際情況,科學地提出建議,在前兩次提案的基礎上,孫曉華副主席帶領全國工商聯研究室、法律部又做了大量深入的調查研究,並在論點和論據方面做了許多調整。
在2003年3月舉行的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儘管當年全國人大並沒有修改憲法的議題,全國工商聯仍堅持第三次提出了修改憲法的提案。
提案建議“修改憲法中對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的保護表述不一的條款,體現平等的原則,明確財產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國家保全國工商聯三提“私產保護入憲”提案的背後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權,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非法侵佔或破壞正當的個人私有財產,同時增加保護企業、社會團體法人等組織財產權的條款。
在憲法中還應明確對企業等組織及個人的財產是否實行國有化和徵收,如果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實行,應明確實行的條件及給予補償”等內容。
這一次有了明確的回應。
2003年年中,中央成立了修憲領導小組,完善“私有財產保護”內容是修改的重要議題之一。
2004年3月14日,當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經過表決,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莊嚴寫入憲法,會場內,多年來一直對此不斷建言獻策的代表鼓起了熱烈的掌聲;會場外、位於東城區北河沿大街93號的全國工商聯同樣是一片歡呼聲,一些曾以個人名義在政協提出修憲保護私產提案的企業家、學者紛紛致電全國工商聯表達激動的心情,這是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結果!曾兩次負責全國工商聯修憲提案的保育鈞用“水到渠成、順理成章、深得人心、意義深遠”四句話概括了六年修憲提案的歷程。
當年12月,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覆在第二次中國民營經濟形勢分析會上發表演講說:“全國人大十屆二次會議透過了憲法修正案,確立了新社會階層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的地位,完善了合法私有財產保護制度。
憲法修正案解決了合法私有財產保護範疇不明確和保護力度較弱等問題,為完善民營經濟合法地位、長期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對調動民營企業創造財富的激情,推動千千萬萬老百姓的創業熱情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時至今日,儘管對於這個問題的爭論在社會上仍然存在,但一個公認的事實是,“私有財產保護”入憲以來,非公有制經濟的空間和潛力得到了更大擴充套件,為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
截至2008年年底;全國登記註冊的私營企業達到萬戶,註冊資金達到萬億元,從業人員達7904萬人。
就私營企業總體看,其在企業數量、註冊資本金、城鎮固定資產投資、進出口總額、實現企業利潤、完成國家稅收等多方面的增長率都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於丁柱 劉佩華執筆)王輝豐簡 歷王輝豐;1936年8月出生,海南省瓊海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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