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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雜憶》作者:季羨林
序
自序(1)
《牛棚雜憶》寫於一九九二年,為什麼時隔六年,到了現在一九九八年才拿出來出版。這有點違反了寫書的常規。讀者會懷疑,其中必有個說法。
讀者的懷疑是對的,其中確有一個說法,而這個說法並不神秘,它僅僅出於個人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一點私心而已。我本來已經被“革命”小將—其實並不一定都小—在身上踏上了一千隻腳,永世不得翻身了。可否極泰來,人間正道,浩劫一過,我不但翻身起來,而且飛黃騰達,“官”運亨通,頗讓一些痛打過我,折磨過我的小將們膽戰心驚。如果我真想報復的話,我會有一千種手段,得心應手,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夠進行報復的。
可是我並沒有這樣做,我對任何人都沒有打擊,報復,穿小鞋,耍大棒。難道我是一個了不起的寬容大度的正人君子嗎?否,否,決不是的。我有愛,有恨,會妒忌,想報復,我的寬容心腸不比任何人高。可是,一動報復之念,我立即想到,在當時那種情況下,那種氣氛中,每個人,不管他是哪一個山頭,哪一個派別,都像喝了迷魂湯一樣,異化為非人。現在人們有時候罵人為“畜生”,我覺得這是對畜生的汙衊。畜生吃人,因為它餓。它不會說謊,不會耍刁,決不會先講上一大篇必須吃人的道理,旁徵博引,洋洋灑灑,然後才張嘴吃人。而人則不然。我這裡所謂“非人”,決不是指畜生,只稱他為“非人”而已。我自己在被打得“一佛出世,二佛昇天”的時候還虔信“文化大革命”的正確性,我焉敢苛求於別人呢?打人者和被打者,同是被害者,只是所處的地位不同而已。就由於這些想法,我才沒有進行報復。
但是,這只是冠冕堂皇的一面,這還不是一切,還有我私心的一面。
瞭解“十年浩劫”的人們都知道,當年打派仗的時候,所有的學校、機關、工廠、企業,甚至某一些部隊,都分成了對立的兩派,每一派都是“唯我獨左”、“唯我獨尊”。現在看起來兩派都搞打、砸、搶,甚至殺人,放火,都是一丘之貉,誰也不比誰強。現在再來討論或者辯論誰是誰非,實在毫無意義。可是在當時,有一種叫做“派性”的東西,摸不著,看不見,既無根據,又無理由,卻是陰狠、毒辣,一點理性也沒有。誰要是中了它,就像是中了邪一樣,一個原來是親愛和睦好端端的家庭,如果不幸而分屬兩派,則夫婦離婚者有之,父子反目者有之,至少也是“兄弟鬩於牆”,天天在家裡吵架。我讀書七八十年,在古今中外的書中還從未發現過這種心理狀況,實在很值得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認真探究。
我自己也並非例外。我的派性也並非不嚴重。但是,我自己認為,我的派性來之不易,是拼著性命換來的。運動一開始,作為一系之主,我是沒有資格同“革命群眾”一起參加鬧革命的。“革命無罪,造反有理”,這呼聲響徹神州大地,與我卻無任何正面的關係,最初我是處在“革命”和“造反”的物件的地位上的。但是,解放前,我最厭惡政治,同國民黨沒有任何沾連。大罪名加不到我頭上來。被打成“走資派”和“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是應有之義,不可避免的。這兩陣狂風一過,我又恢復了原形,成了自由民,可以混跡於革命群眾之中了。
如果我安分守己,老老實實的話,我本可以成為一個逍遙自在的逍遙派,痛痛快快地混上幾年的。然而,幸乎?不幸乎?天老爺賦予了我一個犟勁,我敢於仗義執言。如果我身上還有點什麼值得稱揚的東西的話,那就是這一點犟勁。不管我身上有多少毛病,有這點犟勁,就頗值得自慰了,我這一生也就算是沒有白生了。我在逍遙中,冷眼旁觀,越看越覺得北大那一位炙手可熱的“老佛爺”倒行逆施,執掌全校財政大權,對力量微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