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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背景的人打交道,而警察又要統一執法,不同的文化背景是否要因人而異呢?
假如我到美國第一天就當警察,準把一切都搞亂套。語言、背景、法律、思維方式和處事習慣都不一樣。從中國警察到美國警察,對我難度最大的就是把自己融入美國文化,把自己從泥土中拔起來,插到黃油上。執行警務時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得跟美國人合拍才行,不能格色。不少在美國的華人,無論與警察打交道還是到法庭打官司,儘管能說一口流利的英文,可頭腦之中還保留不少傳統觀念和處事方法,說話辦事都顯得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難以獲得警察、法官或陪審團的諒解和同情,最後官司輸得一敗塗地,只好到中文媒體上寫文章訴苦,罵美國法律「怪」。常言道,入境隨俗,既然選擇了留在美國,不適應美國文化怎麼能行,華人不能永遠把自己封閉在中國城裡,得打入美國主流社會,得忍痛改變自己。對我來說,這種改變有如一次粉身碎骨的重新打造。
我每天都要接觸各式各樣的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對待警察的態度也不一樣。白人違反交通規則,除了連聲道歉,從不請求寬恕,他們認為自己錯了,就應該認錯受罰。發展中國家來的移民違章,往往先要歷數一大堆客觀理由,再抱怨謀生如何艱難,要求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他們一馬。有的計程車司機還想偷偷塞給我點錢,就像賄賂其本國警察那樣。我理解他們為什麼這麼做,可我還得公事公辦有時也會攔住違章的中國人,雖說執法必嚴,可槍口抬高一寸也在我的職權範圍之內,都是炎黃子孫,在美國謀生不易,就下不為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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