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央行職能(第1/2 頁)
1983年,香江建立了港元與美元掛鉤的聯絡匯率制度。
根據香江的政策和特殊的匯率機制,外匯基金管理局要求,發鈔行在發鈔前必須按照7.8港幣兌1美元的固定匯率向香江外匯基金繳存配套數額的美元現鈔。
同時,發鈔行領取了負債證明書之後才可以開始印鈔。
負債證明書,是發鈔銀行的發鈔憑證,發鈔銀行憑此證發行港幣,發鈔銀行也可憑此向外匯基金兌換美元。
港元與美元掛鉤,讓外匯基金所持有的美元為港元紙幣的穩定提供了支援。
在興華銀行收購渣打前,香江只有兩家發鈔銀行,分別是滙豐銀行與渣打銀行。
有利銀行在74年便不再發行港元,而中銀則要在94年5月才成為發鈔銀行。
滙豐與渣打的紙幣流通金額分別是66%和34%。
滙豐作為香江第一大銀行,香江準中央銀行,透過與港府的密切合作,在81年成為香江銀行工會票據交換所的管理銀行,獲得了央行的重要職能。
針對渣打銀行,張卿與港府還有一個重要的協定,那便是將滙豐的央行職能賦予給興華銀行。
港府同意了張卿的請求,但是相應的,興華銀行必須充當部分“最後貸款人”的職責。
在香江出現金融危機的時候,興華銀行有義務出面挽救或代為管理陷入困境的金融機構,併為港府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援。
當時針對這個事情,尤德特意安排了與滙豐現任大班沈弼的會談。
經過港府與英國政府的不斷遊說,英資滙豐銀行出於對香江大勢的考慮,終於願意交出手中的權利。
興華銀行在這次交易中,不僅獲得了發鈔權,還成功擁有了準央行的部分權利。
興華銀行變成了一個為香江銀行體系提供中央結算服務的清算中心行。
所有的銀行都需要直接或間接在興華開設賬戶,透過興華銀行的賬戶進行清算。
目前香江的中央銀行職能由政府機構和商業銀行共同承擔。
央行五大職能,制定與執行貨幣政策,維護聯絡匯率制穩定由外匯基金管理局負責;
監管銀行業機構由銀行業管理處負責;
代理港府的官方儲備,管理外匯基金資產由外匯基金管理局負責;
五大職責,興華銀行擁有了兩個,部分最後貸款人職責以及銀行體系的清算中心。
在金融權力上,興華銀行已經成功超越了滙豐。
在香江市民心中,興華銀行逐漸取代了滙豐,成為了新的“香江財神爺”。
但是滙豐存在了這麼多年,市場份額一直佔得死死地。
興華銀行接下來的主要業務目標,便是跟滙豐銀行搶佔市場份額。
1983年12月17號這天,張卿在中環的興華銀行總行舉辦了隆重的慶祝儀式。
準備了五百萬港幣的獎品用來做活動,只要是當天在興華銀行開設賬戶的市民,都會得到一桶食用油以及抽獎機會。
中傳報社、無線電視與麗的電視也在各自的電視節目中大力宣傳興華銀行。
興華銀行取代渣打銀行成為發鈔銀行的訊息再次轟動香江。
興華集團在股市低迷這段時間低調了這麼久,一上來便給香江市民來了個重磅新聞。
興華集團已經深深地印刻在了香江人民的腦子裡。
香江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上到金融地產,下到零售物資,都能見到興華系的影子。
前世的香江是李家的城,這一世的香江是張家的港。
為了應對各大銀行的資金需求,張卿將港府給自己的15億美元繳存到外匯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