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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臉漢子笑了:“你還小,有些事情還不懂,壹貳只是一個誘餌,因為那個狗官府中實在太大,根本不知道他會在哪個屋子裡面,壹貳的這件衣服上帶有一種特殊的香味,你看見這個瓶子沒有?”
疤臉漢子從包袱最裡面拿出一個小瓷瓶:“這裡面裝的是北陸的一種香精,叫‘靈嗅’。壹貳被那個狗官帶走之後,你將這些靈嗅抹在鼻子上,便能聞到壹貳身上衣服所發出的那種香味啦。”
長髮孩子皺著眉頭看著那瓷瓶,有些不相信:“是麼?能聞到?”
疤臉漢子將瓷瓶遞給長髮孩子說:“當然,我什麼時候騙過你,你是我的搖錢樹吶,我可捨不得你送命,我會安排好一切的,到時候你只管混進去就行啦。”
這種高階的殺人辦法,還是長髮孩子第一次用,雖然如此,但他心中覺得很不舒服,畢竟他不喜歡這種拐彎抹角的方式,更多的是因為自己一向執行任務都是獨來獨往,多一個人,相反礙手礙腳,更何況這個壹貳是這裡面最可憐的一個孩子,比自己還可憐,他連任何自立的本事都沒有,捏死螞蟻都心疼,更何況殺人了。
疤臉漢子找了一個客棧,讓長髮孩子和壹貳都舒服地洗澡,自己卻坐在外屋裡,一面喝著酒,一面把玩著手中的那塊銀子,今夜一過,他手上又會多出一塊同樣大小的銀子,在這個年代,這可是一筆不小的財富。
壹貳坐在浴桶中,眼睛盯著平靜的水面,水面上倒影出坐在自己對面長髮孩子的臉,此時,長髮孩子正望著窗外發呆,不知道在想什麼。
壹貳想了半天,終於鼓起勇氣開口道:“拾叄哥,我能不去嗎?”
長髮孩子轉過頭看著他說:“你叫我什麼?”
壹貳鼓起勇氣又叫了一次:“拾叄哥。”
長髮孩子搖搖頭:“我不叫拾叄,拾叄不是我的名字,我說過,我叫卦衣,那是我爹孃給我起的名字,我只有那麼一個名字。”
“卦衣。”
壹貳重複了一次後使勁點頭:“好,我記住了,卦衣哥哥。”
卦衣“嗯”了一聲,繼續看著窗外。壹貳將半個腦袋沉入浴桶之中,享受著這很久都難有一次的待遇,此時自己就如在皇宮中的王子一樣,可一想到還要去充當殺人者的誘餌,他就打了一個寒戰,坐了起來又問:“卦衣哥哥,我能不去嗎?如果我不去,我把這個玉鎖送給你好不好?我聽說,老爹撿我回來時,我就戴著這個玉鎖,好像值不少錢呢。”
卦衣這次沒有回頭,依然看著窗外:“這不是我能決定的,如果老爹不讓你去,你就可以不去。”
卦衣的話讓壹貳最後的希望破滅了,他扭過頭看著緊閉的大門,大門外是被稱為老爹的那個惡鬼,惡鬼當然不會同意他不去,因為那是惡鬼,自己曾經聽一些老太太說,惡鬼是要吃小孩兒的,吃光了小孩兒的肉,啃乾淨了他們的骨頭,還要將小孩兒的靈魂吸走。
靈魂是什麼東西?壹貳不知道,他什麼都不懂,壹貳閉上了眼睛又將腦袋沉進了水裡,剛才所有的害怕在此刻都消失在了滾燙的熱水之中。
他畢竟還是一個孩子。
卦衣和壹貳換上了新衣服,壹貳似乎有些高興,因為他這時才發現自己穿上女孩子的衣服是那麼的漂亮,疤臉漢子捏了一把壹貳的臉,讚賞道:“嗬,粉嫩粉嫩的,比女娃還漂亮吶,那個狗官看見一定喜歡。”
壹貳高興地點著頭,一點兒都沒有察覺疤臉漢子話中的意思。
在一旁的卦衣盯著疤臉漢子和壹貳,皺起眉頭,從桌子上拿過裝滿十把匕首的腰帶,抽出其中一把匕首,仔細地擦著刀刃。疤臉漢子轉過頭來,盯著卦衣手中的匕首,許久才說:“不用帶那麼多,一把足以,再說,穿這樣的衣服,你也帶不下十把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