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奔襲(第1/3 頁)
夜幕降臨,沈晨被邀請到七叔家做客。
七叔家有三個孩子,長子沈桃十八歲,已經成為了家庭勞動的頂樑柱,長女十六歲,今年年初就嫁人了,幼子十二歲,就是之前被沈晨呵斥的那個小孩。
沈桃被派去叫回沈晨的父母了,因為遲遲未歸,怕菜涼了不好吃,七叔就招呼沈晨道:“阿晨,先吃吧,不要客氣。”
“我跟七叔可不會客氣。”沈晨笑了笑,又說道:“不過七叔是主我是客,七叔先吃。”
“那就先吃吧,阿英,去把這碗放入鍋裡熱著,等三兄回來留給他們。”
七叔沈敏招呼了妻子讓她先把其中一碗煮好的雞熱一熱。
等七嬸回來,七叔夫婦和他們的幼子以及沈晨四個人就開始先動筷子,就著粟米,也就是小米煮的飯大快朵頤起來。
此刻距離繒陽聚約六里外的蘭山聚沈氏祠堂外,沈真剛剛透過了選拔,正式成為一名族丁。
漢人比較尚武,沈真在光和年間曾經因為朝廷徵發去過幷州作為邊境戍守的武卒,和當時如日中天的鮮卑打過仗。
雖然當時他是在後方只打過小規模戰鬥,甚至到目前為止他也僅僅只殺死過一名敵人。但當兵的經歷也一直深深地影響了他,讓他常常以大漢邊軍自稱。
這個自稱還是比較值得被拿來誇耀的,因為當時大漢朝廷徵發士兵的方式有三種,一種是以邢徒罪人組成的謫兵,第二種是徵發邊境少數民族的僱傭軍,最後一種則是徵召內地的良家子。
按照地位高低,良家子的地位最高,到了邊境之後也往往會被擔任底層軍官,如伍長什長之流,沈真那時就當過什長,指揮了十人小隊,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退伍回鄉之後,沈真就因為這段經歷至少在繒陽聚沈氏家族的威望中比較高。
因此如今族人南遷要組建族兵,不管是礙於情面還是自身想法,他都必須參與到其中去,甚至還得擔任一定職務,不然鄉里可能會說閒話。
沈晨知道這一點,也知道母親可能勸不動他,但父親為人執拗,母親都勸不動的話他其實也不可能勸動。
畢竟在這個父母大於天的社會,作為兒子如果違背父親的意願,那就是不孝。
一旦被打上不孝這個標籤,在漢朝以孝治天下,就連當官最重要的途徑都是“舉孝廉”的時代,那就意味著寸步難行,被整個社會給拋棄。
所以沈晨沒辦法去勸阻沈真,只能看他自己的心意。
但目前來看,沈真還是沒有改變自己的想法,在沈晨的母親找到他後,勸阻了半天,仍然不為所動。
由於天色漸晚,父母沒有摸黑回繒陽聚。
族裡組織族兵訓練,總共徵召了一百人,沈真因為以前的經歷而被任命為其中五十人的隊長,統一安排了住處,將日夜訓練儘快形成戰鬥力。
不過沈晨的大兄沈忠就居住在蘭山聚,夫妻二人也沒有去集體宿舍,而是就住在了沈忠家。
沈桃腳程還算快,在天黑之前本來已經到了沈氏祠堂外,結果去了之後才知道族人們剛剛散去不久,他三伯沈真夫婦去了蘭山聚從兄沈忠家。
這個時候要是沈桃立即往回趕,興許還能在日落前回家。但他為人執拗,父母讓他去把三伯夫婦找來,他就得聽話去找。
於是又去了蘭山聚,剛好沈忠家也殺了雞款待父母,見天色已晚,沈忠就招呼沈桃在家中吃飯算了。
原本沈桃還是想回去,但三伯沈真在族中素來有威嚴,一句話就讓他乖乖留了下來。
等吃過飯後,天已經黑了,外面蘭山附近一帶晚間就傳出狼嚎的聲音。
沈忠和沈桃就差了一歲,二人自幼一起長大,關係非常好,見此情形,就讓沈桃不要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