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遊輪日記二(第2/2 頁)
是一個更為本質的問題。
船上有小偷,至少一個。
這不是什麼罕見的問題,其實絕大多數遊輪上都有類似的事件出現過,但巧就巧在這是一艘豪華遊輪。
所以這條船上不應該有小偷。
這個問題往小了講,那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資料稽核人員產生的小失誤,導致一個或幾個成分並不乾淨的乘客出現。
但是這個問題往大了說……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想經歷消費者信任崩塌這種事件。
船警的反應速度還是值得稱道的,想清楚其中關鍵所在後,意識到只要能在靠岸前抓住這個小偷,整件事情就可以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在第一時間就做出了限制中下等艙乘客出行的決定。
至於上等艙乘客——
因為這些人都在高層觀光甲板上面,並沒有作案嫌疑,所以不與限制自由。
總而言之,特權多半會伴隨著金錢出現。
當然,這個限制出行自由的說法還是要變一變的,但估計也離開不了“為了您的財產安全著想”或者是“希望你能配合我們的工作”兩種說辭。
不過這些都不是岐良關注的重點,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另一句公告上。
提供確切線索者獎勵現金五千,協助抓獲者獎勵現金三萬。
按照一般情況,這個公告完全只是給下等艙和中等艙乘客看的,對於上等艙的乘客來說,這個獎勵額度真的沒有太大的吸引力。
當然,這對於岐良也沒有特別大的吸引力,他只是單純的對於案件本身感興趣。
至於這個說辭裡面有幾成的可信度這點,所有人都有權利保持懷疑。
……
相比之船警可以藉助權利而便宜行事,岐良就因為種種原因而處處受到制約。
比如現在——
“啊!流氓!”
在於當事人距離極近的情況下,岐良終於理解了當時為什麼因為一聲尖叫就可以引發如此之大的混亂。
忘記那個刮鋼板的比喻吧,這簡直是在用鐵釘刮玻璃板的同時,放在一起的兩個擴音器不合時宜的發出了尖利的雜音。
以上帝的名義起誓,岐良這輩子都不會再聽到殺傷力比這還要驚人的尖叫。
至於為什麼要用上帝的名義起誓……
主要是岐良相信這位,就算是自己以祂的名義亂髮誓,也不會被天降一道閃電劈死……
在見識過真正存在超凡現象之後,好像說不太準。
略微思索一番,岐良把起誓的名義換成了頭頂的燈泡。
然後就明白自己還是年輕了。
隨著對方第二聲,在音高方面還隱約超過第一次的尖叫,岐良頭頂上的燈泡不堪重負的碎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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