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上頭(第2/2 頁)
周遙停住了,他冷靜地問道:“大叔……別衝動,有什麼難處你跟我說……我發誓我一定幫你……但是請你千萬別做錯事……”
“我要見這裡的老闆!叫他出來!!”
大叔再次轉身朝著服務員大喊了起來。
正當周遙想往前動時,槍口再次對準了他:“再往前一步我就崩了你!”
“我靠……這是什麼情況?為什麼還沒有機會讓我衝上去?”
“他幹嘛要找這裡的老闆?”
“會不會是什麼經濟糾紛?”
想到這,周遙想到了一個絕佳的點子。
他停止了挪動,對大叔說道:“我說了,我能幫你,我是一個律師!”
“我靠,這樣說會不會起效?萬一他讓我背誦刑法怎麼辦?”
周遙尋思著。
大叔冷冷一笑:“哼,律師?你把刑法一百二十八條背出來我聽聽。”
“……………………這大叔有毒吧……?”
一時間,周遙無言以對。
大叔則大聲說了出來:“我告訴你吧!刑法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小夥子,以現在的狀況……你看我這要判幾年?”
大叔嘆了口氣繼續說道:“我從進了這扇門就沒打算走,小夥子,我最後警告你一次,別動!”
“完蛋了,劇本里這裡我用一句話就寫了,沒想到居然會這麼棘手!”
周遙越來越急,他只得再次問道:“大叔,有什麼難處您就說吧,我一定幫你!一定!你究竟要找這個老闆幹什麼?”
“他強姦了我女兒!!!!!”
大叔突然咆哮了起來。
聽見這幾個字,周遙楞住了,這個故事遠遠超出了他的預料。
大叔繼續說道:“我女兒正在讀大學,都怪我這個做父親的沒能給他創造條件,害她為了學費來到這個破地方打工,結果……結果錢沒賺到,還被這個人面獸心的老闆佔了便宜!”
“就在上個星期,我女兒!一個二十歲不到的姑娘!回家服毒自殺了!小夥子!我想讓她活過來,你有本事你倒是幫我呀!!!?”
說罷,大叔已經哭成了一個淚人。
周遙此時已經徹底停止了思考,他知道,因為自己上頭,這次是真的玩大了。
然而當他再次抬起頭的時候,發現一個人已經悄悄地摸到了大叔身後,周遙定睛一看,那居然是正在示意自己別動的張小清!!
只見張小清慢慢抬起了手中的大玻璃杯……
就在她敲下去的一瞬間,周遙飛速朝前方跑去。
也就在同一時間,大叔手裡的槍走火了……
一顆火熱的子彈擦著周遙的耳朵射向了牆壁。
“撲通!”
大叔被制服了,周遙死死地壓在了這個悲傷的男人身上,張小清則用盡全身力氣按住了他持槍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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