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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才三歲半的囡囡居然把介紹自己認識邵英齊的時間足足推遲了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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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凌首次歌迷簽名會現場,就設在劇場的舞臺上,一開始在工作人員和劇場保安的維持下,秩序還算是井井有條的,但半個小時後,越來越多知道自己可能拿不到簽名的歌迷開始騷動了。
劇場的一個角落裡,之前在機場跟陳刀仔撞在一起的黑衣男子,正在跟身邊一個相貌文雅,渾身有種書卷氣的年輕人說話。
「九哥,按現在的速度,輪到我們時,肯定是明天了,看樣子我們拿不到飛淩小姐的親筆簽名了!」
「操,這回麻煩了,剛才還虧我們打電話給家裡的兄弟說保證一人有一個簽名,現在看來連我們自己的簽名都保證不了,牛皮這回是吹破了!」年輕人說話的語氣,跟他的氣質一點也合不來,張口閉口都是粗話的語句,即使當面看到,相信也有很多人都不相信是出自這個氣質文雅的年輕人口中。
「那怎麼辦?不如我們擠過去好了!」黑衣男子提議道,跟年輕人不同,黑衣男子算是個地道的飛凌歌迷,對簽名是勢在必得的。
「你用用腦子好不好?」年輕人罵道:「操,現場這麼多保安,還有臺上二十多名工作人員,還有上萬要簽名的歌迷,就我們兩個人這麼擠過去,肯定死在半道上,還是被人踩死的,做事要動腦筋的!」年輕人壓低聲音,說了幾句後,黑衣人眼睛放光,往正在排隊的歌迷群中後部走去。
五分鐘後,後面和中間的歌迷開始騷動起來。
「是啊,這麼多人,一個一個排,等輪到我們的時候,早就天亮了。」
「就是嘛,要是再這麼排隊的話,肯定拿不到我最喜歡的飛淩小姐的親手簽名了。」
「對啊,憑什麼他們可以排在前面,而我們必須在後面?」
「我們擠過去好了,擠到前面去,就有機會拿到簽名了,飛淩小姐的親手簽名啊,之前從來沒有過的!」
「對啊,擠過去,擠過去。」
「擠過去,過去,過去……」
站在飛凌身後兩米外的安泉,第一時間發現了歌迷的騷動,雖然隔得太遠沒辦法把中後部歌迷的話語聽清楚,但只要看看現場的情況,用腳趾頭估計也能想得到後面歌迷們騷動的原因。
考慮了一下,安泉把正在跟左耀在舞臺一角商量新合作協議的方綺拉到身邊,淡淡道:「你拿好東西,先從後臺離開劇場,我估計歌迷馬上就要騷亂了,我只能確保飛凌一個人的安全。」
一句話就讓方綺大驚失色,因為飛凌的演唱會上,曾經有過一次歌迷騷亂,因為大家都認識飛凌,也不願意傷害到自己心中的偶像,因此騷亂時飛凌遇到的問題倒不大,至於其它工作人員就不好說了,被人踩了幾腳算好的,上次有一個滬東的娛樂人員,直接被人把肋骨踩斷了三根,住了兩個星期院才痊癒。
等方綺定了定神向臺下看去時,歌迷們已經開始騷亂了,後面的歌迷死命地往前擠,保安全力維持秩序,滬東娛樂的工作人員也盡力安撫歌迷的情緒,不過很明顯效果不大,十分鐘後,飛凌的簽名會在進行了四十七分鐘後,被迫中止,而這個時候,方綺已經聽話地站在了劇場後門,一邊巴黎冬夜的冷風,一邊等著安泉和飛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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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間,與巴黎的情況類似,邵英齊家的演出也基本結束了。
終於意識到自己錯過了一個公司發展絕佳機會的左輝,正抱著囡囡向邵英齊告辭:「邵小姐,謝謝你今天的招待,關於今天談到的合作問題,我想在元旦前,我們三方能夠找一個適當的環境進行詳細的探討,具體的事宜我會讓秘書安排並且儘快跟邵小姐聯絡。」
「沒有問題,明仁那邊我會跟他說的。」邵英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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