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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他哪裡能想到他跟池家太子爺居然是資訊素高度匹配的天命之番!!!
他第一次遇見池曜是在一場慈善晚宴。
以前他根本夠不上檔次去參加有池家太子爺在場的名流晚宴,那回能蹭上還是託當時包他的那位金主的寵。
圈子裡財色交易並不鮮見,他壓根沒掙扎。
像他這樣天生麗質的美男子肯定會被那些死基佬垂涎三尺呀!所以他積極採取了行動,如果非要被潛,那也得是最帥的那個。
所以他混圈那些年,正職拍戲唱歌,偶爾兼職給大佬當情人。
他當情人非常職業,每任金主都被他哄得舒舒服服,好聚好散,銀貨兩訖,在崗時表演溫柔小意,離職後從不拖泥帶水,絕對做到賓客盡歡。
裴笑不覺得有什麼丟人。
大概他爸媽給他取這個名字時,就料到他會以陪笑為生。
反正在圈子裡,不管男女都只是光鮮亮麗、待人採擷的商品。
男oga還挺少見,更何況不是他自戀,他長得是真好,他的幾任金主有的還是第一次包男人,就是想嘗個鮮。
其實,他跟他前金主其實各方面相處得都很融洽,包養合約才走了一半,他正打算從人身上多撈點資源……結果就撞上池曜這倒黴事。
當時他去上個廁所,出來走錯方向,正想跟人問路,結果和池曜狹路相逢。
開始他還以為是香水灑了,香得讓他覺得頭暈,卻一點都不膩。
後來清醒了他才意識到,這是因為他倆是天命之番,刻在dna裡的匹配度讓他們彼此的肉體吸引力是其他人的千百倍……他當場就臉紅腿軟,被紅了眼睛、失去理智的池曜給拖走,就地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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