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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繼承人路易斯·聖·勞倫特也出現了。
他不斷保證,只有徵得紐芬蘭人民同意後才能加入聯邦,但也公開表示支援我的這項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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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比之夜(2)
“當然,你是自由黨人。
”聖·勞倫特說,“我的意思是,他們告訴我你是自由黨人。
”我向他保證,我現在是,以後永遠都是自由黨人。
很明顯,人們頭腦中的問題是,我愚笨的外表和言行下到底掩藏了多少精明與能耐。
見到過我的人,無不會對國會山裡的那幫傢伙皺眉。
布拉德利比來渥太華之前我想象的更重要。
他個子修長,衣著得體,既受過良好教育又精通社交禮節。
我想和他聯手一定會讓加拿大人以為,他們的事業落在可靠的人手上了。
國內大會上疑雲重重。
他們質問為何我們在渥太華拖這麼久。
通知日復一日,要求我們回國報告情況。
我們正在做的是與加拿大就加入聯邦擬定一份詳細草案。
我作為紐芬蘭代表,擁有的權力其實不比一個普通的葡萄牙的公民多。
回國後,卡申指責我們賣國。
我反駁他,說至少我們在渥太華的所作所為比他在倫敦要強多了。
在立法院外面,他掄起拳頭衝上來想揍我,被我避開了。
我抓住他兩個手腕,把他推倒在地板上。
剛才他攻擊我的時候,我正吸了一口煙,我們倒在地上時,我把煙噴到了他臉上,氣得他死命抓住我。
幾個男人好不容易才把他從我身上拖開。
菲爾日誌1947年10月19日昨天的全國大會上,彼得·卡申引用了1933年紐芬蘭與英國簽署的一份檔案中的話:“殖民地能再次自力更生之日,就是恢復其全職責任政府之時。
”根據這一點,卡申要求知道,為什麼我們還需要這樣的全國大會?現在紐芬蘭已經能自力更生,為什麼不恢復全職責任政府?難道這不是違反了協議規定?難道這不是背信棄義?針對這個問題,斯莫爾伍德提出下列類比。
他把英國對紐芬蘭的承諾比作是一位父親對兒子的許諾。
這位父親答應兒子,等他長到21歲把A房子給他。
等兒子真到了21歲,父親就說:“你可以擁有A房子。
但如果你喜歡,還可以選B房子或C房子,由你自己決定。
”斯莫爾伍德問:這裡面哪有背信棄義?卡申的反駁只是基於斯莫爾伍德所做類比的略微修改,我們且稱之為卡申的類比:父親答應兒子,等到他長到21歲給他離自己房子不遠街道上的A房子。
等兒子到了21歲,父親對他說:“你可以擁有A房子,或者你可以選擇離這裡500英里遠,你從沒見過的一所房子裡的一個房間。
但真的是一幢很好的房子。
我也不是說想擺脫你,畢竟這由你決定。
”很快,這場被全國大會代表稱為“類比之夜”的口水戰拉開了帷幕。
斯莫爾伍德又用再度修改的類比還擊:茅草屋還是富麗堂皇的房子裡一間富麗堂皇的房間,由你自己去選。
卡申又反駁道:自己的房子對租來的房間。
修改在不斷繼續。
其他代表張大嘴靜靜地在一旁觀戰,這兩位辯論天才則全力以赴。
房子的類比用完了。
他們又開始用馬的類比。
斯莫爾伍德:駑馬對駿馬。
卡申:紐芬蘭矮種馬對養在他人馬廄中的觀賞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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