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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蔚海那一刀,我手下留了情,完全可以使他撐到證明你是無辜的,如果他要是現在死了,那也沒有關係,你不會做我教你,你打死我後,將槍身上的指紋擦了,再放到他手裡就行了,這樣一來,就成了我們兩個互相殘殺而死,只不過,兩人的葬禮有所不同而已。&rdo;
&ldo;如果你不想殺人,你還可以在我的腿上手上開上幾槍,那我就哪裡也去不了了,等到明天警察來了,我會將所有事情都攬到自己身上,絕對不會拖你下水。&rdo;
我的心,怵然一動,他說的沒錯,我只需要扣下板機,這裡的一切,都會從此打住,所有的一切,都會變成宋雷做的,張蔚海雖然能保全名聲,卻也得永遠留在這裡了。
小姨的死,多少和麵前這兩個人有關係,要不是他們幾人錯綜複雜的關係,小姨就不會死,我作為小姨最疼愛的人,完全有理由殺了他們。
而且按照宋雷所說的,我殺了他們後,一切的證據都會指向宋雷,和我一絲一點的關係都不會有,我最多是個證人而已。
我的手指,慢慢扣緊了扳機,看了看宋雷,又看了看張蔚海,卻又慢慢的鬆開了。
第二十八節 愛的權利(2)
我要殺了他們,不就變得和他們一樣了嗎?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何況,我真的有理由殺他們嗎?真正殺害我小姨的兇手---王嫣然,已經伏屍長廊,現在屍身大概都已經僵硬了,他們雖然都和我小姨的死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關係,但是卻沒有一個是真正的兇手,甚至連幫兇也算不上,我為什麼要殺他們呢?他們真的有錯嗎?也許,他們唯一的錯,就是不應該愛上我小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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