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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覽兩州軍政的州牧與都護,分明是□□裸的挑釁。御風莫不是打仗打紅了眼,西荒戰局尚未完全結束便籌備著與辰、睢兩國開戰?
小歌心想,辰王如今一定悔得腸子都青了,悔怎麼就沒趁著御風不在時將華歆城給滅了,哪怕可能會跟伯服三個拼個兩敗俱傷也比如今被御風這般挑釁好。
☆、歲月靜好
歲月靜好
小歌讀書艱難,五月的時候,文華公子體貼的送了小歌一個奴隸。“這是啞奴,你可以讓他將書卷上的字寫在你的手上,這樣你就不用讀得那麼艱難了。”
“為何不送我個能說話的?”小歌覺得會說話的更方便。
“你所看之書的內容不宜讓其他人知道,啞巴最安全。”
“他識字。”同樣能告訴別人他看到過什麼。
“當你不再需要他的時候,便殺了他。”
小歌靜默片刻後對啞奴招了招手,啞奴順從的跪在小歌面前,小歌伸出手摸了摸對方的臉,沒摸到肌膚,只摸到了一張冰冷的青銅面具。
“他以前是個東戎貴族,認識他的人不少,我便讓人將他的臉皮剝了。”文華公子輕描淡寫道。
小歌舉一反三:“他嗓子也是你毒啞的?”
“那倒不是。”文華公子搖頭,他本來沒打算毒啞對方的,是那人自己毒啞了自己,很聰明的人,聰明得令人無語。
摸不到臉,小歌改摸手,啞奴手上的肌膚光滑細膩似新生的嬰孩肌膚,看得出,這的確是個貴族,還是一個養尊處優的貴族,不然手上的面板不可能保養得這麼好、又摸了摸啞奴的頭髮,沒有綰髮,是披散著,髮絲很粗壯,摸著有些糙手,但很乾淨。沒有嗅覺的鼻子無法靠聞人的體味判斷對方是男是女,摸也摸不出來,小歌只能放棄,開口問:“你是女子?”
啞奴微怔,隨即點頭,文華公子見了,深邃的眸中頓時流露了活見鬼的奇異之色,但終究什麼都沒說。
有人幫忙,哪怕是個啞巴,也比小歌自個摸索著讀書要容易多了,啞奴寫字很快,而小歌記憶力驚人,文字寫在手上後,她都能辨認並且記住寫的什麼,效率大大提高。除了讀書方便了很多,生活方面也改善了,讓小歌發現自己果然變嬌氣了。
這一年來,她自己看不到,又沒有嗅覺,沒法自己做飯食,便只能同外頭的工匠一起開火,憑心而論,工匠們的伙食不錯,一日兩餐,且每餐都有羊肉。雖是做工,巫抵對手裡的工匠待遇真心不錯。但。。。。。。一碗羊肉湯雖有半斤羊肉,但羊肉卻切得很大塊,太油膩,而用來做主食的墩餅,分量非常足,一個有三四斤,硬得跟石頭似的,牙都能崩掉。這樣的伙食,小歌完全是靠一個忍而堅持到現在的。可小歌還記得少時被雲唐訓練時,連草根樹皮她都能吃得津津有味,如今卻連啃墩餅都要靠忍,這些年真的是被養得太好了。
雖然唾棄自己的嬌氣,但能享受美食,小歌還是不會委屈自己,特別是如今,她發覺自己的味覺正在變弱,天知道哪天就食無味了,自然要趁著還有味覺好好的享受美食,何況啞奴還有一手好廚藝,不遜於她。而這也是雲府覆滅後,頭回由別人照顧她飲食,以前與白蘇在一起,是她照顧白蘇的餐食,與御風在一起後,御風也就燒烤與燉湯過得去,但也比不上她,她不願委屈自己的舌頭,照舊包攬了餐食。“好吃,奇怪了,你以前不是貴族嗎?怎還會庖丁之技?”
啞奴在小歌的掌心慢條斯理的寫道:少時師父說自己學會烹飪,日後不論發生何事都不會餓著自己,而且熟悉食材的皰人是不會被毒死的,便學了。
小歌揚眉,這理論怎麼跟雲唐那麼像?雲唐以前讓她學廚藝時也是這種論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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