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加入專案組(週二,求追~)(第2/2 頁)
“於支隊您好,我叫李想,接我們所長指令......”
“我知道,是我讓他把你調過來的!”於成章沒等李想把話說完,就直接將原因說了出來,然後帶著李想,再次前往審訊室。
“呃,於支隊知道我?”
他剛開始還真信了趙所的話,以為是局長賞識自己,所以才將自己調到專案組,心裡還暗搓搓的誇領導有眼光。
結果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勇抓通緝犯,豪捐懸賞金,榮立二等功的英雄,想不知道都難。”
“於支隊誇讚了,我只是做了我自己該做的事,抓之前我也不知道他是通緝犯。”
李想撓了撓頭,沒想到自己那件事,已經在公安機關鬧得人盡皆知了,是誰都能來上兩句,聽多了,他也覺得怪不好意思的。
“說的好,如果我們警察每個人,都做好自己該做的事,那麼我們公安系統的綜合服務水平,能更上一個臺階。”
簡單的聊了兩句,於成章對李想有了一個基本的瞭解,不說其他,就這思想覺悟,確實當得起他的二等功。
就算這次不是遇到黃世南這個A級通緝犯,他以後也會遇到其他崛起的契機。
記住一句話,機會不等人,只留給有準備的人。
李想,就是時刻在準備,機會來的時候,才能恰逢其會。
兩人坐上電梯,沒一會兒就來到了地方。
跟著於成章走進審訊室,李想看到了對面的林菲菲,此時累的趴在桌子上,聽到門口動靜便抬起頭來:“李想,你終於來了。”
“林菲菲,你的要求,我們已經滿足,現在人過來,你可以交代了吧?”
李想:“???”
有些懵,怎麼回事?
不是領導賞識我才讓我加入專案組的嗎?
而是林菲菲要求自己加入專案組,以此為條件,才肯交代某些事情?
交代什麼?
“你們人太多,這事我只和李想說。”
於成章見林菲菲提的要求越來越過分,當機立斷的拒絕道:“不行,警方審訊必須雙人在場,否則口供沒有法律效力。”
林菲菲見這次不行,也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其他人都出去,這事我只和你們說。”
於成章這才點頭同意:“你們都出去吧!”
在其他人都出去後,於成章示意李想坐在他身邊,然後對著林菲菲說道:“現在可以說了吧!”
林菲菲點了點頭,醞釀許久,才緩緩說道:
“其實,嶽徵是我親生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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